戏说自虐(一)

说起自虐,人们马上会想到某种颜色片当中的一些镜头,皮鞭、镣铐之类,我想说,不要想歪了。既然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也许经过努力和个人心态调整,能达到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六七的样子。但是依然苦多甘少,你能说,人活着不是自虐?是不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自虐,就是痛并快乐着,并活着。前两天和朋友说起,自助户外旅游。她说,最近刚和几个同学到北戴河海边去玩,同行的两个男生,下海被海底的什么东西把脚割了几个口子,然后在沙滩上走钻进去不少沙子;于是找来几个牙签把伤口里的沙子刨出来,弄的血淋淋的,两个人谈笑风生,高兴的不得了。我说,驴友出去玩追求的效果就是受点伤,但是又不至于严重的要送医院去的效果,这才够尽兴;才会觉得玩的过瘾,够冒险和刺激。偶八月份的时候,到一个距离香港很近的、很美的海湾去玩,当时被浪打到岩石上,掉进漩涡里,当时都懵了;然后被人拉上岸,然后发现头顶撞出了一个口子,直流血;野外只能简单处理一下,然后露营一晚,休息一下,第二天还照样下海玩。

想起我在篮球场上受的伤:2004年冬天在北航,左手背曾经在冬天里被抓出过7厘米的血槽,从手背掌根位置一直延伸到中指第二个指节;手臂也不能幸免于魔爪的指甲,左小臂上现在还留着两道各长约4cm的疤痕;2002年初在北大打球,右手小指莫名其妙被搞骨折了;右手的手背中指根部位置,在球场曾撞到别人牙齿受伤,现在留下一个疤节一样的纪念。2002年底在清华打球的时候,右腿膝盖位置被斜着撞了一下,然后拐了两个月。2004年末在北航打球的时候,左大腿被人膝盖狠狠的撞击了一下,当天晚上,半个身子都肿了,然后走路踯躅而行差不多3个月时间,过年的时候都是瘸着走;摔坏过好几幅眼镜就更不用说了。玩的事情,竟然被搞的这么血腥?以我如今之身手,能纵横球场挥洒自如,是付出过血的代价的。呵呵,也可以说是自虐的结果。

最近看过几篇报道:某大学的一学生,有抑郁症倾向,当心情抑郁到极点的时候,就用刀割自己的身体,还一点都不觉的痛;可能是心理上的痛苦已经大于生理上的痛苦了;某高中女生,因为感情变故原因,在房间用刀子割掉了自己的双乳,震惊了很多人;一个12岁的小女孩,每次父母吵架的时候,就用刀子划自己的手臂。这种类型的自虐属于极端事件,都是有点变态的恶性自虐了,也许可以麻木自己,舒缓自己心理上的痛苦,得到某种精神上的快感。

不知好歹——人在迷而未悟的时候,或者说处于一种迷乱状态,许多时候是分不清好歹的。不能体味何者对自己真有好处,而何者不过是坏东西;以歹为好,盲乱的去寻求一种解脱,其实就是自虐,而且这种现象很普遍。

所以,人活着就是自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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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条留言

  • At 2006.12.01 01:40, wisagan said:

    最后一句强。

    • At 2006.12.01 10:15, Hengzer said:

      痛,并快乐着

      • At 2006.12.12 08:01, 天演 said:

        强烈的迷乱其实是一种内态吗啡分泌过多的产物!所以这时伤害到自己就有可能不感觉到疼!

        • At 2006.12.12 21:25, 老井 said:

          老是打球受伤,说明球技不大好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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