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崛起策二十四:新思维下的中央与地方之关系
一 历史上的统一与分裂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中国千年文明历史上一直是个难题。每一个朝代都面临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问题,也有王朝因为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失当而为后代留下了严重的隐患。中国历史治乱的循环让中国始终走不出一个怪圈:要么大一统中央集权,要么分裂战乱。大一统集权时期中国得到统一,但是却可能因为管制过严、忽视中国各地千差万别的情况而没有效率;而分裂割据时期,虽然可能让思想更自由、文化更活跃,但是却可能因为连年战乱和动荡而使得老百姓陷入痛苦之中。一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道出了历史发展的无奈和深沉。
葛剑雄在《统一与分裂》一书中指出,中国历史上诸侯分封割据时期恰恰是中国历史上思想最活跃的时期,各种杰出的人文主义思想都产生在分裂时代。春秋战国是中国历史上文化思想最灿烂的时期,许多对后世有巨大影响的哲学思想和哲学家都产生于这一时期,而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也是能人辈出、人才济济的时代,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典故和名人轶事都产生于中国的“乱世”,而不是出现于中国的“治世”。一个基本的解释为:在天下尚未一统时,各个统治者为了统一中国,特别能够礼贤下士,尊重人才和重视人才,因此也能给予相对的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空间。而分裂时期的能人志士也可以“用脚投票”,当一个地方的统治者压制人才和限制自由的时候,人才可以流动到其它国家,以便可以发挥自己的才能。在春秋战国时代,有无数这样的故事,一个诸侯国的人才流动到其它国家而成为杰出的治国能臣。比如战国时代的魏国就是人才大国,许多杰出的人才如商鞅、张仪、鬼谷子都时魏国人,但是魏国却留不住本国的人才,魏国的杰出人才都跨“国”流动到了秦国、齐国等,等于为其它国家作嫁衣裳。相反在天下一统时期,君主为了稳定统治,大多会加强君主权威,严格控制出格言论和异端言论,因此容易造成“万马齐喑”的局面。而且在大一统时代,人才再也不可能跨“国”流动,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当君王决定镇压异己的时候,就决定了人才的命运,要么终身郁郁不得志,要么就是身首异处,成为帝制皇权的牺牲品。
这样的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不能引申结论为“分裂好于统一”,这就是极大的谬误了。遍观中国史书,在分裂动荡时期人民和社会所遭受的惨重苦难可以说是史不绝书,往往是一场战争、一个军阀的劫掠就会带来空前的灾难,更不用说延绵几百年的分裂战乱对社会生产力带来巨大的灾害以及无数生灵涂炭了。中国历史上一个长时间的分裂时代就有可能造成人口锐减百分之八十和九十,其灾祸之烈,是我们今天难以想象的。最近读到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历史,依然震撼于战争之惨烈、屠戮之残酷和民生之痛苦。可以这么说,良政好于暴政,暴政却好于无政府,全国一片混乱、一盘散沙的分裂割据是各种情况中最坏的一种。在中国历史上通常是这样的:当中央政府能够有效节制地方政府,让政令通行于全国的时候,国家就能够安定;当中央政府无法有效节制地方政府以及政令无法畅通的时候,这往往也是国家分裂动乱的序曲。地方政府横征暴敛,千方百计地巧取豪夺,恶化了国家和社会、国家和民众的关系,同时他们却可能通过腐败网络和朋党联系侵蚀国家的税收来源基础,损害国家财政实力,既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税收汲取能力极端低下和不足的局面,又造成基层民众对国家的强烈不满,最后输家是国家本身。明末、清末和民国初年的局面都反映了中央和地方关系严重失衡的基本状况。即使是在太平盛世,地方势力作大、割据一方,都有可能带来巨大的灾祸,汉景帝时期的七国之乱,晋惠帝时期的八王之乱,康熙时代的三藩之乱,大唐鼎盛时期安史之乱,只要认真解读这些历史事件都能看到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影子。翻开杜甫的诗集,每每能感到国家分裂动乱带来的极为惨痛的结果和诗人的感时伤怀。因此,我们在太平盛世时,当然可以神游于春秋战国的思想自由和文化灿烂,也可以沉迷于三国时期的壮怀激烈和智慧角逐,但是我们最好不要梦想回到那样的时代,因为除了我们看到的浓缩在历史小说中的杰出人物的故事之外,更多的恐怕是杀戮、动乱、战争、劫掠和屠杀,更多的是黎民之哀痛,社会之动荡,生活之困顿,古语说得好:“宁为太平犬,不作乱世人”,讲的就是这个深刻道理。国家统一其实是我们的祖先在血与火、刀与剑、哀与泪中留给我们最宝贵的遗产,中国人对大一统思想的向往和对国家统一孜孜不倦的追求不是偶然的,而是在历史发展中深刻教训里凝结出来的坚不可摧的民族凝聚力,我们不应该草率地批评这样的民族凝聚力,并轻易地把这种凝聚力与“封建”、“专制”和“帝制”等划上等号,而是应该在吸收前人宝贵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细致考虑大一统中有哪些具体的问题,有哪些应该克服的弊端,哪些方面则是我们前行的根基,在中国崛起的新时代哪些方面可以为我们所用,并服务于中国现代化大业,而哪些方面应该结合新时代的制度建设和国际政治文明发展中的新元素来进行改造和创新。中央和地方的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议题,必须结合世界政治文明发展进程一起来看,让我们先来看看美国建国进程和关于联邦主义的讨论。
二 联邦主义视角:北美的联邦国家现象
北美洲三个大国美国、墨西哥和加拿大都是联邦制国家,这里主要来考察一下美国建国的历程,并详细介绍联邦主义思想的精髓。
世界上所有国家按照行政体制来看都可以分为单一制和联邦制两种不同类型,单一制是指一个国家的地方政府是由中央政府任命的,中央和地方是上下级关系,中央政府有权免除地方政府官员的职务。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属于中央制国家;而联邦制国家则被某些学者定义为复合共和国,其基本思想是大共和国里套着小共和国,联邦政府和各个州政府都是通过选举产生,而不是上下级的任命关系。严格意义上来说联邦制下的州和邦也是一个个主权实体,每个州和邦都有部分立法的权力,都可以在一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地方法律,但是在联邦政府层面上也拥有全国统一的宪法。世界上大约有二十多个国家是联邦制国家。在国土面积较为广袤的国家中,大多数都是联邦制国家,比如美国、加拿大、俄罗斯、巴西、澳大利亚、阿根廷、印度等,国土面积较小的联邦制国家有德国、奥地利和瑞士等。为什么会产生联邦国家这种现象呢?其根源还是在于协调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特别是在国土面积较为广大的国家中,如何保持地方的活力和多元文化特色始终是一个难题,联邦制的优势在于充分调动地方经济和社会的活力,给予各个地方政府相当的权限和立法权力,以便因地制宜地发挥各个地区的优势,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活力的发挥。另外在民族众多和民族矛盾纷繁复杂的国家(特别是瑞士和加拿大),联邦制度给予各个民族聚居区独立自治的教育权、文化权,可以在尊重各个区域文化的基础上实现国家的联合。
联邦制是人类在面临国与国无尽的战争和纷乱后一种理念和制度的创新,也是一种人类文明历史的进步,其确立和发展体现了人类积极探索和文明理性的智慧,希望通过和平的方式实现国家的联合。联邦制国家的基础根源是法治国家,通过明确的法律条文来界定各级政府(联邦、州和地区)的立法范围、权力范围、管理权限、职能领域,各级政府的财权和事权也得到较为明确的划分和界定,当各级政府出现了职能不清、权限重叠和管理混乱等情况的时候,各级政府应该可以在宪政范围内对联邦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这在西方国家中多数是通过议会机关的讨论和议案来完成的。当各级政府出现了职能和权限上重大争议的时候,司法领域的独立裁决成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手段,这通常是通过联邦体制下的最高法院的判决来完成的。因此联邦制国家是法治和宪政范围框架内的行政体制,其基本思维是在宪法和法律基础下的主权国家联合体,其思想理念根源是法治的深入人心、法治权威普遍得到尊崇和法治内化成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而成为普遍观念和共识,其运作基础也是法治的有效性、权威性和神圣性。如果不是议会体制解决争议的能力和司法制度解决争端的能力,联邦制度很难真正拥有其权威性,甚至可能使得联邦制度在内部的争吵和冲突中分崩离析。因此世界上既有运作得很好的联邦制国家,比如瑞士、德国、美国和加拿大,尽管这些国家也常常会产生州政府和联邦政府权限的争端,甚至会产称加拿大魁北克那样的分裂运动,但是最终都能在宪政范围内理性实现改革和解决地区争端问题,有惊无险,最终保有联邦国家的统一;当然也有一些联邦制国家,内部的法治进程还远远没有完成,因此联邦制的运作也不是很顺利,比俄罗斯、印度、尼日利亚,其地方和中央的争执往往会使国家机器运作陷入低效境地,整个政府行政效能较差,政令和法律难以通行于整个国家。在法治尚不完善的程度下,实行联邦制未必是福,反而可能使得地方保护势力、分裂势力坐大,他们对上(面对中央政府和联邦政府时)要求的是更多的权限和财政,对下却往往一手遮天,成为独霸一方的封疆大吏。在某些曾经实施联邦体制的国家,最终发生了分裂。一般广为人知的是南斯拉夫联邦,不太出名的是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中美联省和中美州联邦。1825年中美各个国家在过去中美联省的基础上成立了中美联邦,包括今天的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哥斯达黎加、尼加拉瓜、圣?萨尔瓦多等国家,其行政架构模仿的是美国的联邦体制,但是最终在其内部无尽的争吵、冲突和争端中走向解体,最后各个邦国脱离了联邦政府而独立。如果中美联邦没有发生内部独立和分裂的话,我们看到的中美版图就不会是今天众多小国林立的局面,而是一个更加有力量、不会如此轻易被美国控制的联邦统一体。而南美地区也曾经存在过另外一个联邦—— 大哥伦比亚共和国,这个短命的联邦制国家也仅仅存在了12年(1819—1831),最终分裂成为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委内瑞拉和巴拿马四国。过去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应该让我们更加清醒和慎重:联邦体制当然有其优势和理念上进步的一面,但是与联邦制度相搭配的是各国具体的文化和历史传统、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演变以及各国的法治传统。美国人在历史上是一群跨洋过海的政治难民和宗教难民,其清教徒传统强调的是个体的救赎、个人主义和社区自治管理。美国人从国家历史的开端就对国家充满着不信任和怀疑,美国文化决定了各州强大的自治经验。而美国在其历史发展的脉络和路径中形成了法治国家和宪政国家的坚实基础,司法解决政府体制的争端在美国具有历史因袭而来的传统,因此美国的联邦制搭配的是美国的历史、文化、制度、传统和法治等,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把美国的联邦制复制到中国来就能解决一切问题了,这不仅是很轻率和幼稚的,甚至可能带来一些我们无法预见的严重后果。我们可以并且应该学习联邦制度中许多解决中央和地方关系的作法,但是必须紧密结合中国的文化传统和政治实践。
具体而言,我们必须思考,中国的社会传统和文化土壤环境是什么,与主要联邦制国家有什么区别;中国人思想和精神世界里关于国家的观念跟主要联邦制国家有什么区别,其在历史上是如何变迁的;中国历史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是如何互动、如何演进的,有哪些利弊;最重要的问题是,中国是否已经完成了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中国是否已经成为一个法治观念普遍根植于人们日常生活和思想观念中的法治主义国家。如果不去考察具体的情况和国情的话,把联邦制等同于“民主”、“自由”等带有宗教崇拜意涵的词语,重新掀起对联邦制度的崇拜,把制度构建和一种新意识形态激情联系在一起,对今天的中国恐怕不是一件好事。这是我在阅读关于联邦制度文献中一个最大的担忧:有不少学者可以作到心平气和地讨论联邦制的利弊和对中国今天发展的借鉴,但是也有不少学者,特别是在国外的一些学者,对联邦制度有一种不切实际的拔高和崇拜,这当中多少看到了过去“民主弥赛亚”的影子,真心希望今天的中国人不要再来一次“联邦弥赛亚”,把联邦制跟民主、自由等简单联系在一起,认为联邦制就是人类一切进步的代表,而中国的现状就是联邦制度的对立面,因此只要移植联邦制到中国,一切弊端就会迎刃而解。当然,联邦制中的一些好经验值得我们认真细致地去考察和探索,但始终要作到结合中国国情和实际,来分析哪些是值得我们学习的部分,哪些是跟中国国内环境不相适合的。
笔者在这段时间详细翻阅了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和约翰?杰伊(John Jay)于1788年合著的文集《联邦党人文集》(The Federalist)。这本政论集主要为麦迪逊和汉密尔顿两人所著,反映的是美国18世纪末期一个政治群体 —“联邦党人”的重要政治观点。当时美国在取得对英国殖民者的独立战争胜利之后,成立了由13个州组成的邦联(Confederation)。邦联区别于联邦(Federation), 是一个中央政府非常虚弱的不同主权国家联合体,比如说苏联解体后的独立国家联合体就带有一定邦联的性质,邦联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一个国家,尽管各个邦国可能让度微弱的权力到中央政府层次,但是中央政府的力量是非常薄弱的,一般不具有在全国征税的权力,也没有统一的国家军队。正是在18世纪末期,美国的联邦党人通过大量的文集、讨论和思想宣传,为建立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作了重要的思想准备和理论准备,而《联邦党人文集》则是一部最重要的著作。今天我们在回顾美国建国的历史过程,重新来品评美国联邦制度和美国宪法确立的过程,的确可以得到无比深刻的历史启示。该文集一共有85篇,是一部关于美国政体和联邦共和国设计的杰出著作。该文集最重要的内容有下列几部分:建立一个强有力的联邦共和国及联邦中央政府的必要性;分权制度和权力制衡制度的重要性(包含了联邦层面上的分权机制和每个州内部的分权机制);司法制度调节宪政争议的重要作用。一般谈到联邦制度和《联邦党人文集》时,许多学者都会强调联邦制度如何民主,如何能发挥地方活力和民族自觉,关于这些方面笔者并不否认。但是不知有意还是无意,许多讨论都刻意忽视了重要的一点,《联邦党人文集》初始的目的是针对美国虚弱的政治制度和虚弱的邦联政府而言的,其倾诉的对象是广大的美国民众,其最重要的论点就是要说明联邦胜过邦联的原因,以及一个强大的联邦和联邦中央政府对于未来美利坚民族发展的重要意义。
与麦迪逊和汉密尔顿相对应的是支持虚弱邦联政府、反对成立统一联邦的“反联邦主义者”(Antifederalist),双方不断展开争论,争取的对象是美国人民。因此我们在谈联邦主义的时候,千万不能忽视了联邦制度的成立是美国联邦党人为了摆脱一个虚弱的、毫无效力的邦联政府所提出的新方案。《联邦党人文集》前10篇都是在讲一个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和强大的联邦政府的重要意义,如果刻意忽视这个事实,那么只能说明有意识地裁剪一本文集来达到宣传自己思想的目的是多么容易偏离历史事件原本发展的脉络。让我们穿越时空来看看联邦党人强烈主张建立一个联邦共和国的重要论据吧:
(1)麦迪逊和汉密尔顿从人性的角度来谈人类历史的教训。他们受到哲学家霍布斯和大卫?休谟的影响,认为人的本性充满着争竞、凶恶、野心、贪婪和追逐,人的本性决定了人类构成的包括国家在内的所有组织天然就充满着利益的角逐、恶性的争斗和利益的竞争。(2)欧洲古代历史特别是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历史告诉了人们,由人天性决定的“恶”使得古典时代许多君王为了一己之私(对财富、领土、人口、资源、情欲的追逐)而滥用国力,发动各样的战争。古希腊的城邦国家无止境的征战如旷日持久的雅典、斯巴达战争和伯罗奔尼撒战争最终导致了雅典的毁灭。而强盛的古罗马帝国也因为到处扩张侵略、四处征伐而由盛转衰,最终被蛮族彻底洗劫一空。而欧洲历史上许多征伐处处留下了国家残酷争斗的痕迹,比如十字军东征、英法百年战争等。(3)在地理大发现和工业革命之后,欧洲民族国家之间的争夺更加剧烈了,英国和西班牙在欧洲争夺霸权,荷兰和西班牙的战争,英法大战,德国境内残酷的30年战争,这一切都反映了人类本性“恶”的因素和私欲的急剧膨胀带来的恶果。(4)美利坚在反英革命胜利之后建立了反英联盟 — 由十三个邦国构建而成的邦联。从基本层面而言,邦联是不同国家的联合体,还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国家。美国人面临的重大抉择是:要么生活在13个的独立的国家中,有一个形式上松散、但是事实上却名存实亡的中央政府;要么选择生活在一个统一的联邦国家架构下,除此之外,并无其它选择。(5)如果是生活在13个不同的国家中,那么欧洲历史上的一幕幕将不可避免地重演,人类本性的私欲和贪婪决定了如此紧密相邻的13国必然会互相争斗、角逐、争竞和相互发动战争,13个国家中也会形成各种不同的战略战术同盟,北方相邻的州在争夺土地和水域的资源时,也许会权宜地与南方各州结成联盟,西边的州在进行战争时也会跟东边的州结成同盟。欧洲历史上民族国家永无止境的战争、屠杀和仇恨将在北美大陆重新上演,各种阴谋诡诈、野心勃勃与合纵连横将在北美大陆拉开序幕,一旦仇恨蔓延,将是几个世纪都难消弭的民族情节。(6)麦迪逊和汉密尔顿认为,更为致命的是,敌国(当时主要是指英国、法国和西班牙等欧洲强国)必定不会放过美利坚领土上各个邦国竞争角逐和相互征伐的好机会,进行干预。他们或是跟弱的邦国订立秘密盟约,给予他们财政支持和军事支持,或是将军舰直接开到美国的外海和内河,强行进行军事干预,或是阴谋挑动美利坚不同的邦国内斗,让美利坚内部打得不可开交,战争永不止息。除了挑唆战争之外,敌国还可以任意与其中一些邦国签订经济盟约和财政和约,给予一些邦国优惠,从而大大破坏北美各个邦国之间形成共同市场,而让其中一些邦国永远依赖外国,成为这些国家的附庸。(7)由于邦联内部的分裂和争斗,敌国可以乘机利用机会在美国内部进行仆从国之间的代理战争,英国、法国、西班牙支持下的各邦国可能会互相大打出手。美国人在前面互相残杀,背后飘扬的却是英法西国国旗。英法西国的船只可以任意在美国的内河上航行,而无视美国的主权。最后的结果是抗英战争的结果毁于一旦,美国可能再次沦为欧洲国家的势力范围和殖民地。(8)由于缺乏统一的联邦国家和统一的联邦中央政府,各个邦国无法用一个共同的声音表达自己的观点,也无法有一个中央政府代表大家共同的利益。一旦英美战端再开,13个国家再去协商中央政府,那就会悔之晚矣。那时候各个邦国之间必定会钩心斗角,为哪个邦国更多地代表中央政府而争斗,为中央政府该拥有多大的财权而争斗,为该不该建立统一的联邦军队而争执,当这一切都争论完毕后,美利坚恐怕也就亡国了。(9)缺乏统一的联邦军队使得各邦国将无法有效地凝结成统一的力量去打击敌人,缺乏统一的联邦政府将无法产生代表全国的政府去和敌国谈判、博弈并为统一的美利坚争取国家利益。在没有联邦国家的条件下,一个显而易见的恶果是,各个邦国可以单独和敌人停战媾和,从而让敌人可以轻而易举地达到分化美利坚内部的目的。(10)缺乏联邦政府的另外一个后果是:假设任何一个邦国因为违反国际法而与欧洲列强发生冲突,最后的结果却是让所有的邦国倒霉。因为没有一个统一的联邦国家去处理这样的问题,所以一旦有不同的邦国和列强发生冲突,各列强定会乘机占领该邦国,但是列强的野心并不会止于该邦国,他们一定会以此为据点,继续扩大侵略范围。最终的结果就是各个邦国被分割蚕食。(11)一个强大的联邦共和国,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一个统一的联邦军队,一个强大的联邦海军,可以有效地动员全国的力量,对抗或是吓阻敌人的侵略野心和阴谋。一个统一的国家,可以用一个声音说话,防止各个邦国单独和敌人缔约,防止大家被各个击破,最终维护的依然是美国人民的整体利益。(12)一个强大的联邦政府可以选拔全国优秀的人才到联邦层面,集中全国的智慧力量,谋取国家长远发展,它可以有效地协调全国各个部门和政府机构,更有效地进行资源优化配置。(13)一个强大的联邦和中央政府可以充分发挥北美大陆地貌广阔、土地肥沃、山川壮丽、资源丰富和内河河流众多的优势,并致力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大市场,建立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14)美国巨大的发展前景和广阔的商业利益并不会让欧洲列强愉快,美国在全世界扩展其商业投资力量也必然会和老牌资本主义强权发生碰撞和冲突,在这样的条件下,一个由强大国力支撑的联邦海军将是维护美国本国利益和美国在全世界各地区利益的重要保障。(15)一个统一强大的中央联邦政府可以更加深谋远虑,冷静理智地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来维护美国的利益。相反,一个邦国政府考虑的往往只是地方的利益,而缺乏全盘的智慧设计。
麦迪逊、汉密尔顿和杰伊最为杰出的是不单单停留在主张建立一个强大的联邦政府这方面,他们提出的一个更重要的议题是“人类社会是否真正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还是他们永远注定要靠机遇和强力来决定他们的政治组织?”通过对人性本质的分析,联邦党人不仅号召成立一个合众国,通过彼此的联合来防止国与国自古以来就有的恶性争斗,只有联合并结为一体才能真正保卫个人的自由。这是联邦党人理性设计新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强大的联邦来保卫公民个人的自由。但是三位作者也都深刻认识到,人性本恶导致必定要采取一种权力分化、权力制衡和权力监督的政治体制,因此联邦党人认为,既然每个人都有无法抑止的“恶性”和“野心”,野心必须用野心来对抗。在制度设计上必须针对每个人的私欲和野心采取权力制约原则。他们论证到:用这种方式来控制政府的权力,本身就是对人性的一种耻辱。但政府本身的存在不就是人性最大的耻辱吗?“如果人人都是天使,那人类就不需要任何政府”。反过来说,联邦党人认为,正因为我们都不是天使,我们每个人都有“恶”的一面,都有无法控制的“权力欲”和“野心”,才需要政府的存在,才需要政府各个权力机关的权力制约。
麦迪逊、汉密尔顿和杰伊的第二个重要设计就是立法权力、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的三权分立,按法国政治学家照孟德斯鸠的观点,如果将这三种权力交给同一个政府机关或是一个人来执行的话,就会形成独裁专制的制度。三种权力的分立不仅仅在联邦层次上,也在各个州内部进行分立。联邦立法机关实行的是参议院和众议院的两院制,互相牵制对方的权力,防止立法机关权力过大。另外,行政机关和最高法院之间权力也互相牵制,行政机关和参众两院的权力也互相牵制,参众两院和最高法院之间也存在权力互相制衡。美国宪法之父们深刻识别了人性,认识到人类有史以来各种政体的弊端,他们通过层层相连和环环相扣的分权机制来精妙设计年轻的美利坚共和国的政治制度,既建立了一个强大的联邦国家和联邦中央政府,又防止传统政体的弊端,为美国长远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麦迪逊、汉密尔顿和杰伊的第三个重要设计就是通过宪法政治和法治来确定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区政府的权限和职能。这样的设计目的在于如何在一个面积广袤的国家内部实现分权,既建立一个统一的联邦国家,又能充分发挥各个地区的经济、自然资源优势,充分调动各个州的活力,实现地方自治。正如笔者前面所指出的那样,联邦国家本质上是宪政国家,是法治国家,只有在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真正得到确立、享有崇高地位的国家,只有在法律可以界定各级政府职能、权限、权力和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国家,只有司法能够调节各级政府争端的国家,只有当法治无上的权威被广大民众普遍内化为生活方式的国家,只有在各级政府严格遵纪守法、并把法治当作最高典范的国家,联邦制才可能真正发挥其效力,很好地运作。否则,在条件不成熟,各种社会、心理、制度、文化土壤尚没有建立起来的环境中,联邦主义不仅不是一件好事,更有可能造成地方保护主义和地方割据。我们未必要有联邦之名,而是需要借鉴其中合理并有利于中国理顺体制的那部分,来为中国现代化大业服务,而不是完全复制联邦制到中国来。
在谈到联邦主义的时候,必须强调三个层面:一是统一强大的联邦和中央政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分权制度和权力监督制衡的重要性,三是中央和地方关系和权力在法治范围内的界定。如果只谈第二、三个方面,而忽略了第一个方面即联邦党人当时提出这套设计最首要的本意,那就会形成片面的解读。
三 横向功能分化和纵向职能分化
在一个现代化的社会里我们可以发现很多社会分化的形式:不同学科的分化,同一学科内部的分化,政府内各种职能的分化,三种基本权力的分化,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分化等等。社会的精密分化和分工无所不在,形成现代化社会重要特点。
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曾经产生过许多博学家,他们对文学、艺术、历史、天文、算术、考古等都感兴趣,而且在当时能成为各个领域的大家。但是在现代社会,博学家已经是不可能产生的了。如果有一个人宣称他是博学家,那一定是不切实际的妄言。在现代化社会,各个行业的专业知识日益复杂和庞大,各行各业的分工日益精密细致,每一个社会系统下可以分化出无数个子系统,每个子系统下又可以分化成更多的子系统,子系统下还可以继续划分。我想,每位大学生、专家学者都会感慨学科下分化的纷繁复杂,一门生物学,物理学,政治学,社会学可以划分成大量的不同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下还可以分化成更多的研究重点,因此现代社会不仅不会再产生博学家,甚至也不会产生一个完全了解本专业的政治学家、生物学家、化学家、物理学家或是社会学家,我们只能说自己是研究什么方面的,以什么为重点,对于更多的未知领域和未知信息我们通常只能回答“我不知道”、“我不了解”,没有一个人再能宣称自己全知全能,我们也不敢宣称自己完全了解本专业的方方面面,我们在现代化的专业分工面前是如此有限,如此的“无知”,因此现代化社会的分工要求每个人都谦虚——谦虚地面对自己不知道的太多信息。
图一 横向功能分化与纵向职能分化
图表来源 作者自制
现代社会的复杂性正是源于人类社会高度的进化过程,这表明人类社会日益进入高度发达的状态。正如高等生物体和高度发达的神经系统分化极其细密复杂一样,现代化社会也因为其复杂性而不得不走向高度分化和分门别类的状态。在一个高效运作的现代化社会里,因为高度的功能分化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机构、部门甚至没有任何一部国家机器可以全面控制社会的各个领域,没有任何一个权力机构可以垄断一切权力、资源和社会领域,没有任何一个魅力型领袖可以再宣称自己全知全能。因为社会系统已经高度分化了,权力也已经高度分化了,职能领域也已经高度分化了,再眉毛胡子一把抓地由国家去干预经济、社会、司法和人民生活领域必然会造成社会的严重僵化和社会功能的严重衰退。苏联模式在全球的溃败就说明了这种模式违反了现代化社会功能分化和权力分化的原则,试图用中央领导开会的方式解决2200万平方公里广袤土地上大大小小的一切问题,这注定会导致一个结果:该管的管不好,不该管的到处去管,最后的管理必然是低效的。那种宣扬用国家面面俱到的计划去管理一切、去计划每个企业产品的产量和销售、去干预人民生活和民间社会的自治、去干预现代司法系统独立运作的大包大揽的作法注定将因为不能适应人类社会高度的复杂性、精密性和功能分化性而失败。卢曼对现代社会认识理论最大的贡献是人类社会的功能分化理论(见图一),以前也有许多学者讨论横向的分权理论,认为立法权力、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应该分别分立到不同的权力机构中去,笔者认为这依然没能道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中最核心的部分。而卢曼的功能分化理论正是全面指出了现代社会分化的重要方式,通过功能分化的各个系统的自我运作和独立自治,现代化社会完成了自己高效廉洁的运作。政府部门的权力被缩限到政治系统内部,通过政策的制定和规划来为其它系统服务,而政治系统本身的逻辑、规律和原则(权力)已经不能直接干涉经济系统、司法系统和教育系统等的运作,否则就违反了功能分化的原则。所以现代化社会中的横向功能分化系统没有高低之分,每个功能系统的地位是平等的,他们既各自紧密相连,互相服务于对方,同时又高度功能分化、高度独立、高度自治,因此他们的关系是平行的,没有一个功能系统高于另外一个系统,也没有一个功能系统比另外一个更重要,他们只能用数个平行的圆圈表示出来(见图一)。只有当各个系统功能分化并为整个社会履行自己的功能的时候,整个社会才能高效率地运转,不会产生功能障碍。一个社会除了横向功能分化以外,还必须有纵向的权力职能分化,必须科学有效地界定各级政府的权力范围、职能界限、管理领域和功能分配,才能完成各级政府应该完成的重要任务。纵向职能权限分化和横向功能分化是有区别的:横向功能分化是一个社会本质性的把握,涵盖了一切社会领域,纵向权限职能分化说到底是政治系统内部的一种权力分化和分配,是隶属于政治系统内部的子系统。
为什么单独把政治系统内部的中央和地方的权力拿出来和功能分化放在一起讨论?归根结底在于中央地方权力和职能分化对于整个政治系统和政府部门的运作具有重要意义。横向功能分化最初产生于15世纪的欧洲,19世纪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基本完成了向现代功能分化社会的演变,因此横向功能分化是现代社会的产物。而纵向的权力分化以及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分配,古已有之,在任何古代文明、封建帝国和王朝中,无论是欧洲、印度、中国,还是奥斯曼土耳其帝国都存在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分配关系,只是任何古代帝国都无法找到行之有效的方式来界定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以达到下列目的:既保证国家的大一统局面,又能够充分发挥地区的优势和活力,促进地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由于古代地理交通及通讯条件的限制,再加上政治体制的限制,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往往是任何政府最大的难题,这几乎构成一个死结,也是一种零和关系。一方权力的增加必须以另外一方权力的减损为代价。这就意味着要么中央政府扩权,牢牢控制帝国,形成专制帝国大一统的局面,要么地方政府扩权,剥夺和削弱中央政府的权力,形成地方坐大、中央衰退的混乱局面。所有的古代王朝都试图在中央和地方的权力上寻找一个平衡点,但是始终不得其法。无论是中央政府的高度集权和地方扩权都给社会带来不利的影响,高度集权容易造成权力高度垄断而忽视了地方的民情和千变万化的状况,更难作到因地制宜,而高度权力下放却又可能造成地方割据,诸侯独霸一方,甚至形成地方封疆大吏危害一方的局面。
而正是在这至关重要的一点,即中央和地方权力分配关系上,美国的宪法之父们通过对人类社会的精密思考、在对人性的深刻把握的基础上提出了全新的解决方案,为人类社会找到一条崭新的出路,那就是立宪体制下、宪政范围内的纵向权限职能分配。在这种崭新的人类制度中,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已经不再是零和关系,而是一种双赢关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既集权又分权的模式,这种“集权分权”模式的核心是,在法治框架中和法律范围内权力实现分化,每一级政府(中央、州、地区)都分享到一定的权力和职能,也分配到各自服务管理的范围,同时也清楚界定大家共同管理的范围和各级政府单独管理的范围区域,有效的法律界定和宪法政治分权其实并不是在削弱中央的权力,也更不是在削弱中央的权威,相反进一步促进了法律范围内的中央权力,在更高层次上巩固和提高了中央的权威。只有在大家都遵守法律的法治环境中,只有在宪法政治的框架中,中央政府才能取得真正长久的权威,才能进一步扩大自己的现代服务管理功能,为国家的现代化完成自己应当完成的重要责任。
所以中国崛起策谈到这里可以概括性地提出:中国现代化之路上必须从两个方面探索制度的建设,一是我们应该如何理性过渡到一个横向功能分化的现代化社会,另一个方面是我们能否找到一个科学界定中央和地方权限和职能的方法,既能保证和提高中央政府的权威,又能充分发挥中国各个地区经济社会和人文的独特优势;能否在牢牢维护国家统一基础之上实现各地区因地制宜的全面发展。现在大家都热谈大国崛起,学习历史上大国崛起之路,因为我们的理想是要在我们这一代实现中国的大国崛起。我建议大家要特别关注美国的大国崛起之路,本篇提到的《联邦党人文集》是一本智慧论集,建议有兴趣的朋友去细读,我个人觉得收获远不只一个方面,而是在各个方面。当时美国在强国之路上有许多情况跟今天的中国有类似,有许多情况又非常不同。我感慨的是美国的政治精英或是宪政精英们有这样丰富的智慧和理性去为新大陆、为还未诞生的祖国设计一个崭新的制度,考虑的是如此细致周全,设想的是如此全面,仿佛对每一个细节都进行过千锤百炼的通盘思考,仿佛对每一个步骤进行过精心的沙盘推演,我感慨人类有这样的智慧和缜密,有这样的远见卓识和卓尔不群,甚至在穿越200百多年的时空后仍能给予我们这么大的启示,许多当时对民主、共和、自由优点和缺点的讨论和对人性的深刻反思直到今天仍然闪烁着真知卓见,以至于今天的我甚至有一种跨越时空、跨越国籍找到知音的感觉。中国崛起策下半段的一些篇章将继续结合麦迪逊和汉密尔顿的一系列著作,当然将紧密联系今天中国崛起的实践。
美国在抗英战争和立宪政治之后能在两百年的时间崛起成为一个世界超级大国的确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奇迹,想想当时美国面临被欧洲列强讹诈和瓜分的悲惨局面,我们很难设想那个时代的任何政治家会预见到美国有朝一日会成为世界超强。美国的强国原因我可以用一个公式表示出来:
强国公式=(横向功能分化+纵向权限职能分化)× 公共投资水平 × 国家幅员及人口
括号内的横向功能分化和纵向权限职能分化是基础,这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司法、教育和科学等功能系统是否能够互相搭配,实现独立功能的高效自治,也决定了能否理顺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关系,而纵向权限职能分化则决定了能否理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当这两个面向都理顺了以后,经济的高速增长、工业化、市场经济长远的可持续发展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因此笔者没有单独把经济列为一环,因为横向功能分化和纵向权能分配就注定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动能的全面发挥。两个面向的分化都取决于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确立,法治(司法系统的功能分化)根本性决定了括号内的内容是否能够实现。括号外的公共投资水平是指一个国家对教育、医疗和社会福利的投入,因为这样的投入带来的是加乘效应,也就是一位公民接受了高等教育以后带来的福利增加不是仅仅波及到另外一个人或是几个人,而是以乘法的方式让社会受益,因此其用乘号表示。而一个国家的天然禀赋即国家的幅员和人口也会带来加乘效应,决定了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潜力翻番,小国家即使实现了横向功能分化和纵向的权能分化,具有良好的公共投资体系,但是因为人口太少,乘以人口参数后依然不会成为世界大国和世界强国,比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是功能分化的现代社会,也实现了中央地方权能的科学分配,也进行了广泛的公共投资,面积幅员也很广大,但是人口稀少,因为缺乏这一点因素也难以成为世界强国。
从这个角度来看,美国成为世界超级大国的确是符合了各个重要条件的。先看括号内,美国是世界上率先实现纵向权能分化的国家,用宪法的方式确定了联邦、州和各级政府的关系,成为世界上最早的联邦制国家,也就是美国是世界上最早理清了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国家。而美国人在历史上主要是从欧洲来的移民,许多人是清教徒,欧洲文化的熏陶和清教徒文化的影响使得美国比较容易按照欧洲国家的路径实现横向功能分化,特别是美国人法治文化的确立让美国成为世界法治国家和宪政国家的先行者,司法系统的独立分化扫除了美国迈向功能分化之路的重要障碍,让美国逐步实现了横向的功能系统的分化。在括号内的两项内容实现后,从括号外的公共投资水平来分析,美国并不是世界上做得最好的,美国的公共投资水平与公共福利制度落后于许多欧洲国家,但这只是相对而言的,与世界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过渡经济国家相比,美国的公共投资水平和公共教育水平仍然是优良的。虽然公共投资水平美国略有不足,但是其庞大的幅员和人口规模带来的天然禀赋使得美国在工业化国家中占有遥遥领先的优势(工业化国家中只有日本有一亿两千万人口,其它工业化国家人口都在一亿以下,而美国却拥有三亿人口的庞大基数),当各种要素加乘在一起时,美国的世界超级大国地位就必然注定了。
按照这个公式对照中国的国情,我们发现括号外的情况非常有利,中国具有世界强国的天然禀赋(幅员和人口因素),公共投资水平方面我们一度走过弯路,经历过曲折,但是在胡温新政后,这样的趋势得到强烈的扭转,现在全国上下几乎都认识到公共产品的重要性,因此可以预见的是,在中国综合国力不断大幅度增强的情况下,公共投资水平将不断得到提高,因此这个因素将逐渐成为我们利好的因素。关键是在于括号的内部,我们是否能够实现社会高效廉洁的功能分化,能否实现新时代、新环境下科学界定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以实现纵向的权力职能分化,将是我们强国之路的制度关键。无论我们的GDP每年怎样实现高速增长,无论我们的外贸数字如何跳跃,外汇储备如何飞快增加,这都是强国路上的量化标准,而不是核心的质化标准。从长远来看,仅仅是数字的跳跃无法保证我们稳健地迈向世界强国的目标。只有当核心的质化标准 — 即制度建设得到质的进步的时候,量化的增长才有了长时间的保证,我们的增长才是可持续的增长。当括号内的内容逐步实现后,中国强国之路的内部隐患就得到根本解决了,中国崛起的伟大进程就必将顺利实现,也将没有任何国家可以阻挡这一历史进程。实现括号内的内容,归根结底是法治。以法治国,将是未来二十年中国制度建设的关键。
四 建国后的中央和地方关系
在新中国建国之初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经典文章之中专门谈到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可以看得出来当时的中国领导人并没有完全固步自封,也没有完全由意识形态来决定国家政策,相反却是对中国未来制度的设计有很多考量。毛泽东曾在不同场合表示过,西方国家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有很多值得新中国借鉴的地方,比如美国和欧洲国家就能更好地发挥地方活力和调动各级政府的积极性,相反苏联却因为管得太宽太死而缺乏活力。从毛泽东对中央和地方关系的谈话来看,新中国领导人对国家的未来的确是尽职尽责,并进行了通盘考虑的。中国一方面利用了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完成了社会组织和基层动员,完成了民族国家构建的历史伟业,另外一方面在模仿借鉴苏联中央计划经济模式时并没有照抄苏联的各个方面,而是仔细对比了苏联模式和西方模式的一些方面。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当时中国主体上是采取了中央计划经济的模式,这对于当时中国在及其困难的环境中完成民族国家构建、社会基层的大规模组织、内部自我积累式工业化的发展也起了特定历史阶段的积极作用。但是以毛泽东为首的新中国领导人也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和实践出发,多次强调发挥地方活力的重要性,毛在《论十大关系》的重要论述中就指出两个积极性(中央和地方政府)要好于一个积极性(只是中央掌管一切),由此可见毛也有开明务实、探索创新的一面。在毛时代中央政府也曾两次向地方放权,这使得中国经济发展的路径有别于苏联模式和东欧模式,不过两次放权到地方的结果都不是很成功,一次是大炼钢铁时期,一次是“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央政府曾经把经济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放权的重要标志就是中央所属的企业迅速下降。比如1958年中央直属企业从9300多个减少到1200个,一次在1960年代末期中央部属的企业由1万多个锐减到文革末期的1600多个。两次分权下放都是领导人在高度中央集权和牢牢控制国家统一团结的大局下发生的,其目的在于促进地方经济的积极性和活力,但每次分权的结果却是地方投资规模严重膨胀,各个地方乱上项目,盲目扩大基建规模,不切实际地扩大生产线,最后总是中央政府治理整顿和权力回收。中国的权力下放尽管不是很成功,但是的确让中国的经济模式跟苏联有很大的差别,尽管中国也实行中央计划经济,但是中央对经济的管制范围不如苏联那么广泛,也不如苏联那么僵化教条,导致了整个社会被管死。
改革开放后,我国吸取了计划经济的教训,走的是分权和权力下放的道路,在持续的分权思想中,无论是农业改革、城市改革、企业改革、教育改革、医疗改革、区域经济发展都按照分权的方式进行。中央政府无论在财权和事权上都出现了职能缩减的局面,中央政府的财政汲取能力在1993年下降到历史上的最低点,这样的发展趋势在1994年都得到矫正(见中国崛起策二十二)。关于中国改革开放后分权制度和权力下放究竟给中国带来什么样的结果,学者研究的看法往往南辕北辙,许多中外学者认为正是因为中国的分权改革和权力下放才空前调动了地方的经济活力,形成了各个地区经济板块和经济区域能动性的发展,使得中国各个地方政府都成为谋求经济高速发展的“政府有限公司”,一句话,中国的经济奇迹得益于分权和权力下放,正是因为弱中央和强地方才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活力。持这样观点的不仅有一批中国经济学家,还有不少美国、日本和德国的经济学家也持有同样的观点。而另外一批关注社会发展和社会分配的学者却持有完全相反的观点,他们认为权力下放和分权制是中国当今问题成堆的重要根源,中央政府税赋权力和事权的下放导致国家职能的严重萎缩,教育、医疗和社会福利严重投资不足,公共产品退化成了市场产品,这势必削弱中国人力资本的培育,从长远来看必将严重削弱中国的经济竞争力。而地方权力的扩张与地方政府的公司化和市场化更是带来严重混乱,各个地方政府为了拼投资,拼外资数量,拼GDP增长率,完全无视地方社会和环境的承受力,导致中国各地生态环境急剧恶化。而压低各地劳工条件来吸引外资和内资的作法让各地的劳工生存条件恶化,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尖锐,而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政策完全无法得到贯彻实施,政府的宏观调控和为经济降温的作法受阻搁浅,地方诸侯经济俨然已经成型,中央重新集权和扩权是当务之急。
两种观点虽然完全不同,但是反映的都是对中央和地方关系的界定问题,也反映了不同的思维和改革方向。其实两种观点都有道理,正如前面所阐述的,一个高度复杂精密的现代化社会离不开权力和职能的分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分权的确是势在必行,回到苏联模式和计划经济模式是没有任何出路的。关键是在于能否按现代的方式做到科学界定中央和地方的权力,这是当今中国一大难题。从中国历史发展的路径来看,从毛时期和邓时期两大发展阶段的经验来看,中国都没有摆脱“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要么因为中央集权管得太死太僵化,要么地方分权形成地方诸侯林立的局面。中央管得太死后又试着权力下放,权力下放太乱后又权力回收,再次返向中央集权的老路来。从中国的发展情况来看,笔者认为分权制既是中国繁荣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当今中国乱象横生的重要原因。不难想象,中国在1980和1990年代的权力下放走到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过渡经济国家的前列,其经济自由度远超过转轨的俄罗斯、独联体集团,也远超过市场经济改革起步较晚的印度和越南,这样大规模的权力下放必定会刺激地方经济的活力和地方经济的繁荣,这点是不能否认的。但是在中国国内环境下,中央和地方的权力还远远不是依靠法治的方式来确定的,各个职能领域并没有得到清晰的划分和确定,当地方经济繁荣的时候,中央又大幅度把财权下放,这样就使得中国的经济繁荣无法体现到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中。这里就反映了一个悖论:地方经济越发展,中央的财政收入反而越少,国库的岁入严重不足,中央政府解决全国性议题的能力反而捉襟见肘。这样的地方自由繁荣和中央财政能力没有形成正比关系。另外事权的迅速下放导致许多带有全局性和根本利益性质的公共产品也随之下放到地方,有的领域因为没有明确界定成为各级政府都不管的真空领域,其结果是社会福利产品和公共教育的市场化和严重生产不足,社会问题大幅度增加(见中国崛起策二十三),另外中央宏观调控不力和地方诸侯经济坐大的局面的确也和权力下放有很大的关联。
因此我们再讨论中国1980年代和90年代权力下放的改革时必须有全面科学的认识,并不能一棍子将分权改革打死,也不能一味地追捧分权制改革,也不能完全用“中央集权”来表示当前中国的改革方向,因为“中央集权”容易让人联想到重新倒退到那种中央指令性计划经济的改革路径,那是我们要彻底避免的。因此笔者提倡应该就具体领域、具体职能范围来谈分权和扩权,具体说来,有哪些应该属于中央政府的权力、权限、管理服务领域却下放给地方了,那么我们就应该在这些领域回收中央政府的权力和管理范围,在这样的领域应该收权甚至是集权;在一些明显属于地方管辖的范围和有助于因地制宜调动中国不同区域发展的领域我们应当持续走分权的道路,甚至应该扩大地方的权力;在明显属于中央和地方必须合作管理范围的领域则应该紧急明确双方应该共管的范围,在这样的领域,中央应该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地方又应该处于什么样的地位,中央和地方应该投资的分额各是多少,这些职能分配都应该逐步清晰化、明确化、条文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那种各级政府都不管理的公共产品应该得到明确的界定,究竟是哪级政府应该出资,应该多大程度、何种范围介入该公共产品的生产。因此当前界定中央和地方权限职能范围的改革应该是既集权又分权的改革,或者可以成为双扩权的改革,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地区政府都应该同时扩大各级政府的管理领域和职能领域,只是要更加明确各级政府应该管理的范围和内容,该属于某一级政府职能范围领域的就应该完全交各该级政府。其最终目标是既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管理型的中央政府,又能调动各个地区的积极性和经济活力。
五 界定各级政府的权限和职能范围
根据世界银行的划分,一些产品属于全国性的公共产品,比如国防、外交、环保、国际贸易、国内贸易、财政金融、货币银行、航空和铁路运输、失业保险、铸造货币、移民等。这些职能范围是一个国家中央政府基本的职能范围,也是中央政府不可让度的权限范围,如果把这些权限交给地方政府或是市场,那么一个国家的发展就会出现大问题。而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福利是存在受益转移的产品,这样的产品也具有强烈的外溢效应,因此职能上应该是以中央政府为主、由各级政府共同合作提供。而工农业和经济产业是区域性外溢效应产品,其产品的提供也是由各级政府提供。而警察、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市政规划则是属于地方政府和地区政府的权限范围和管理范围。从这几种产品的划分来看,部分产品的管理权限范围在中国已经得到有效界定,比如国防、外交、货币银行和航空铁路等,但是一些全国性的公共产品比如环保和失业保险尚没有明确划分到国家管理的权限之下,这是我们特别需要改进的地方。三种事关国运的准全国性公共产品,也是被世界银行称作“某种程序上存在受益转移”的产品,即医疗、教育和社会福利是我国最需要界定的公共产品,这三种产品在大多数国家都是由中央、地方和地区三级政府联合提供,在医疗、教育和社会福利领域应该明确那一级政府是组织和提供该类产品的主要责任者,各级政府(中央、地方和地区)应该明确各自应当投入的分额,应当进行管理的范围,而不能出现三级政府一起把教育和医疗推向市场的境地。比方说,教育分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各种不同的教育阶段应该主要是属于哪一级政府的管理范围,这些都必须细致地加以确定,而不是各级政府互相推诿而无法形成有效管理的局面。事实上大多数国家在面对教育、卫生、医疗和社会福利时,都对内部的各种领域进行了精细的划分,并对每一项进行责任和权能分配,防止在关键领域出现政府真空和无人管理的局面。比如说许多西方国家都把初等教育和学前教育划归到地方政府的权限,却把高等教育划归为中央政府职能,也有国家倒过来,把初等教育划归中央政府,把高等教育划归地方政府,也有国家把两个权限都划归到中央政府,关键不在于究竟是中央还是地方去完成这些职能,关键在于必须进行有效的界定和划分,一旦界限清楚了,责任范围和运作范围就清晰了。最忌讳的就是一团乱麻,职责、管理范围不清,一遇到状况大家都推说不知道。医疗内部也可以分化成为基础保健、公共医院、诊所、急救服务、药房等等,这些领域也应该具体得到界定,即各级政府对这其中的哪一项服务负有主要责任。我国还应该界定的主要公共产品有:失业保险(中央政府职能),环境保护(主要为中央政府职能,地方政府也部分参与),社会保障(以中央政府为主的三级政府共同职能),警察(地方和地区政府职能),高速公路(中央和地方政府职能),对内贸易(中央政府职能),自然资源(主要为中央政府职能)等。
与各级政府界定主要的公共管理功能相适应的是,各级政府还应当以此界定各级政府的财税权限,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可以征收什么样的税种,什么是专属中央政府的国税,什么是地税,什么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的税收,本着各级政府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决定各自的税源。同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还应该科学界定双方的立法权限,根据职能来看,某些领域是专属于中央的全国性立法领域,有的领域是“竞争性”立法领域,地方可以取得相应立法权。一旦政府主要职能进行了科学界定,那么界定税收权限和立法权限就是必然的结果。关于税收的权限可以参照崛起策二十二和二十三的讨论。而立法权限的分配是属于法学专业论题,这里将不再展开论述。
六 创新型的中央和地方关系
除了科学界定和划分中央和地方权力职能范围以外,必须面对的另外一个重大课题是:当地方政府的工程项目和经济规划不符合国家整体经济规划的时候该怎么办?当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和中央宏观调控计划和国家整体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该怎么办?我国是一个单一制国家,从理论上说,地方各级官员是由中央政府任命的,与联邦国家相比较而言,我国中央政府依然具有更大的权威。但是问题在于,今天的地方政府已经成为一个事实行为主体,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职能已然定型,地方政府天然地把促进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看作是该级政府主要职能,因此,如果中央特别是共产党内部继续发挥自己强大的组织优势,要求地方与中央在事关国家整体利益上要与中央保持一致,要求地方配合中央宏观调控的项目下掉一些重复和低效投资的地方建设项目,如果这样的行政命令和权威方式依然可以发挥相当大的作用,那么在当前中国转型的重要时期,是可以继续使用的。毕竟政党内部组织纪律的严密是中国独特的制度环境和制度优势。但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之下、经济利益逐渐分化的趋势下,单纯的威权手段可以使用,但是必须考虑到其边际效应递减的可能性。很多情况下,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但是地方政府认为自己在维护本地区的利益,因此他们合法化自己的行为,暗中使得中央的宏观调控计划走形。在新的时代,必须有新的方案,当然,这并不否定我国传统的组织优势和中央权威模式,只是这样的传统模式必须配合制度创新才可能取得更大的效力,为中央与地方的争执中取得更大的合法性和权威形。具体说来,笔者有以下思考:
一 我国可以考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关于中央和地方关系的新立法。尽管1979年我国立法机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组织法》,2000年又通过了《立法法》,对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和立法权限进行了法律上的界定。但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我国急需进一步全面界定中央和地方关系,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立法权限、税收权限、职能管理范围作出全面明晰的法律界定。特别是鉴于1990年代医疗改革和教育改革的教训,我们应当在新的中央和地方权限职能法中清楚地界定各级政府对公共产品和社会福利产品负有的主要责任。
二 对于地方政府权力的节制和如何防止滥用权力的难题,应该采取鼓励社会中间层博弈的办法,由各个主要群体的民间社会组织代表自己的观点并维护自身的利益。同时鼓励地方报纸和言论对地方政府加强监督,防止地方政府限制社会监督权力和民间言论自由的现象,并逐步建立制度化的官员问责制度。关于社会中间层的重要作用可以参见中国崛起策十五。
三 一些联邦制国家实行两院制,比如美国的参议院和众议院,德国的联邦议会和联邦参议院等。美国参议院是由各州推选相同代表人数到议会,每个州无论面积大小、人口多少分别各有两名议员进入参议院。在德国,联邦参议院有权对事关中央和地方关系权限的立法和政策进行表决,比如说教育权限,联邦参议院具有表决权和否决权,在超过半数代表对某一项涉及联邦和州政府权限的改革方案投下反对票后,该议案即被否决。我国的政治体制与联邦制国家不同,具体国情也有别于大多数联邦制国家,但是联邦制国家的一些作法还是值得我们借鉴和考察,并结合中国实际发展出中国的方案来。我国政治制度设计中也有其独到之处,我国最高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外还有全国政治协商会议,这有点类似西方国家的两院制度。虽然我国的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立法机关,但是却具有意见表达和意见疏通的重要功能,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制度化机构,中国的政治协商会议是政治制度的一种创新。虽然我国最高立法机关也是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但是全国人大代表处理的主要是全国性议题,当然也会讨论各个地方发展和区域发展的重要议题。但是全国人大的职能主要不在于调节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而是讨论事关国家根本利益的立法,批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任免国家领导人等。如果将中央 - 地方的议题过多放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讨论,必将影响到我国立法机关的立法功能,而政治协商会议则是发挥意见反馈和疏通的功能,也并不是专门针对中央—地方的政府架构而建立。
从我国与西方国家行政架构的比较来看,我国实施的不是联邦制,而是单一制,中国的中央政府权威要远高于联邦制度国家,因此我国不必照搬西方国家两院制的作法。事实上德国的联邦参议院也是有其弊端的,联邦参议院是由各州代表产生,而各州代表的党派倾向又取决于该州是哪个政党执政,这样联邦参议院内部也充满着浓重的党派斗争的气氛,当反对党执政的州超过执政党后,反对党就可以利用在联邦参议院的多数地位否决政府的一切关于联邦体制架构的改革,也可以否定一切中央和地方权限职能范围的改革。这种体制虽然有反映民意的优势,着重在于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建立制度化的渠道,但是缺点也是明显的,首先是充满着激烈的党派斗争,大多数时候忽略了问题的焦点和国家长远利益所在,其次是效率低下,许多议案长期被反对党占多数的联邦参议院否决或是束之高阁,三是立法功能重叠,联邦议会讨论过的议案或是通过的议案还要交给联邦参议院批准,这大大增加了立法成本和改革成本。我国的政治体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因此我们在设计制度化和法治化的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时可以天然避开政党恶斗、决策效率极其低下的局面。同时我国可以吸取西方国家制度中好的方面,加以创新。
笔者认为可以由每个省推选三名专家代表,一名是经济专家,一名是公共政策专家,一名是环境保护专家,这基本代表了一个地区发展应该全面考虑的三个因素— 既经济、社会和环境,代表着每个地区的发展应该通盘考虑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与和谐发展。每个省无论大小、人口多寡均推选同样的代表人数,防止小省处于被歧视和被边缘化的局面,从制度设计上就塑造一种平等和谐的局面。中央也推选出专家代表团,跟这近百名代表形成协商机制,定期召开制度化的协商会议,对有关中央、地方关系的改革和新政策进行专家协商,对中央宏观调控的政策和可能影响到地方利益的决策进行协商,也对可能进行的关于中央和地方关系的新立法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采取34+1的模式,而不是采取1+1的模式,也就是说中央不跟各省进行1对1的协商谈判,因为1对1的谈判中各省都会担心中央对其它省让利太高、而对本身让利太低,人类心理学和政治机构的心理学有异曲同工之妙,谁都怕吃亏,谁都想得好处,在1对1的协商中由于不知道其它省与中央协商的结果,最后是每个省都会尽力寻求中央的特别优惠政策,中央作为一家之长是非常不利的,不仅耗时耗力进行漫无止境的谈判,而且可能面临漫天要价的局面。最好的办法是公开集体协商,大家开诚布公,中央专家代表和地方的百余名代表就中央的宏观调控和涉及中央和地方关系的改革措施进行科学论证,鉴于大家都是专家,而不是政客,讨论问题应该更具有客观性和理性,中央政府的专家代表就宏观调控政策和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的改革出示科学研究的成果,用科学数据说服人,用理性推论来阐明道理,用逻辑研究证明来显示新政策的重要性,用集体研究成果来说明某项政策是如何符合国家长远利益的。地方政府的代表也取得这样的机会,来阐释为什么对中央的某项政策有疑问,为什么地方政府要选择不同于中央统一规划的模式,地方有什么复杂的情况中央还不够了解。现代社会就是这样的,以理服人,以科学服人,以理性讨论来赢得支持,不用政客间的恶性争斗,不用政党间的党派斗争来干预科学范围内的决策,这才是民主进程真正的升华和进步。正因为如此,作者才认为应该用专家知识和专家协商的方式来达到共识目的,因为专家懂行,了解该领域的具体情况,懂得用科学标准来看问题,也懂得理性协商并懂得妥协退让和达成共识。34+1的中央地方定期协商机制提供给中央和地方共同的机会去科学理性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以科学研究为准绳,以客观数据为标准,以协商共识为目的,逐步在重大议题上协商达成共识。这样的共识有助于中央以理服人,建立制度化和法治环境中的新型权威,而不再是过去简单地运用威权主义和命令的那种传统组织型权威,同时也有助于中央更好的了解地方的省情、县情和乡情,防止中央决策跟地方现实严重脱节的局面。
四 在中央和地方关系出现了重大争议,而通过制度化的中央和地方协商制度无法协调解决的时候,可以考虑用法院裁决的方式来解决争议。美国是通过最高法院来裁定联邦和州政府相持不下的法律争端的,德国专门建立了联邦最高宪法法院,用来裁决联邦和州政府关系中的重大宪政争议。我国的法治化水平离西方国家还有相当大的距离,用司法裁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在当今中国还是无法想象的。但是作为制度化和法治化的设计,对于中国未来长远法治化进程的考虑,对于中央和地方关系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的设计来看,应该鼓励中国的法学家和宪政专家去讨论这样的议题。尽管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实现这样的方案,但是对于国家法治化的进程应该放眼到未来20年到30年,宪政之路的确不是一蹴而就的,但是我们不应该放弃这样理性的思考和智慧的设计。
五 通过一系列改革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制度化和法治化,作到依据法律解决中央和地方的争端,作到有理有据,使得任何争端都能找到相应的法律条文来源;同时发挥中国政治制度中协商和团结的功能,实现中国式的纵向权力分配。
关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与18策讨论到的功能分化一样,将是中国改革路上最重要的话题,而这其间关键因素都是法治。这其间法学家可以对未来中国政治体制的平稳转轨和中国崛起目标的最终实现作出重要贡献!也期待着中国新一代的法律系学生开阔视野,心系国家的法治化进程,为国家的法治进程献计献策,并通过各方面分门别类的细致研究为中国的法治大厦打好最坚固的地基。因为未来20年,是中国崛起之路最重要的20年,也是中国法治国家进程最重要的20年,希望20年后中国可以在国际上享有新兴法治国家的盛誉;希望20年后,每一个共和国的公民都可以骄傲地宣称:我的祖国是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疆界里,法律高于一切!为了这样的目标,还需要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
以上文章完成于德国比勒费尔德 2007年5月
http://zhiqiang.org/blog/604.html
(备注:刘涛 德国Bielefeld大学世界社会研究所博士研究生。作者已经发表了中国崛起策24篇文章和2篇崛起策副文,还将发表此系列16篇文章和部分崛起策副文。)

赶上发贴了,慢慢看
^-^
先睹为快!
一直都想说,为什么中国不可以联邦制。中国有问题就喜欢打一个理由“国家太大”,唉!无语
这篇文章可能是目前发表的崛起策以来最长的一次,虽然长但是却是精品中的精品。我想作者在文中题的问题也是几千年来困扰中国的问题,表面上看统一却让人感到压迫,好像分裂才能百家争鸣,但是作者深刻地指出了这一内在逻辑错误和假象,令人信服的说明中国为什么要大一统。我感到最精彩的还是作者对美国联邦制的阐述和美国那些灵魂人物为立国做出的周密思考,使今天我们读起来仍感叹人类智慧跨越时空的光芒,不得不惊叹美国的崛起成为超级大国也是一种必然!六 创新型的中央和地方关系 我感觉这是本文最精彩的部分,其中题的建议很值得当局考虑,也是西为中用很务实的建议。这篇文章太值得好好研读!
统一与分裂, 中央与地方, 的确是中国历史上千年的难题, 而在现代社会我们终于找到了答案, 通过宪法政治和法治框架来建立“中央有权威,地方有活力”的新型中央地方关系。多谢文博的留言!
善言!
崛起策写到这里,渐渐汇聚到“法治”这个焦点上了。但是看到现实社会中众多的“有法可依”,却依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某些时候某些情况下依然有人情大于法律、法律屈从于民意的事情出现,使我不得不思考人们甚至整个社会的思想观念的问题。也许法律体系的构建和贯彻实施能够最终改变人们漠视法律的观念,使法治观念和法治精神在中华大地上遍地开花,但是是否能够从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入手来推动法治社会的建立呢?
另外,作者在文中提到在美国联邦尚未建立之时,就有那么多的精英人物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和理性,为国家设计出一种周全细致的适合自己国家未来发展的崭新的制度。那么为什么直到现在,经常自称为世界上最聪明的中国人,还很少有人能够像美国的精英那样,为中国设计出一套适合中国发展的制度,为中国的持续发展提出系统可行的方针和策略呢?刘博士的中国崛起策系列也是在离开中国长居国外以后才逐渐思考成熟并提出来的。个人认为主要是由中国的社会制度和社会观念造成的。制度方面,主要是教育的问题,中国的教育方式是填鸭式教育,中国的教育内容政治色彩浓厚,全民共学而且只学(极少数哲学和经济学专业的除外)马恩的学说,结果很容易造成全民思想僵化,丧失思考的能力,也限制了国民思想观念的多元化发展。观念方面,中国人官本位思想严重,自古就有“肉食者谋之”的观念,普通百姓自觉地做小民、顺民,缺乏为国献策的意识。导致的结果就是中国偌大一个国家竟然鲜有有能力,有意识为国谋划、为国献策者。
可见,思想观念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发展进步的突出问题。那么当下,我们能不能通过教育内容的改革和思想文化领域的适当引导,来逐渐改变国人的一些落后的、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使人们的观念能够符合时代的发展,并与中国的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呢?期待博士谈谈关于这方面的看法。谢谢!
刘先生堪比伍次友!
历史的天空一席留言说到我心里去了,说实在,出国留学这么多年我的感慨是很深的,一个国家言论越开放,取得信息的渠道越自由,对人文科学的研究条条框框越少,念人文科学的人越多,那么一个国家的战略智慧、社会智慧、人文智慧就越多。在国外留学最大的感觉是:国内出来的留学生学习经济、金融、计算机和理工科的很多,学习社会学、法律学、政治学、历史学和哲学的却很少,笔者不是否定学经济学和信息学的学生,相反,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学科,是中国国家崛起不可缺少的核心学科。但是一个社会的进步和进化是全面的和多功能的,任何一们学科都很重要,只有一个社会中学习各门学科的学生逐渐平均下来,社会才可能协调发展。
我观察到的是:许多台湾学生在我校学社会学,包括念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学生,韩国学生也很多,其他学习历史学和政治学的亚洲学生也主要是日本人、韩国人和台湾人,学习这些专业的中国大陆学生却是寥寥无几。国内留学生现在出国的非常多,但是几乎一半都是在学习经济,不是说学习的经济太多了,而是学习人文科学的太少了。一个社会需要各方面的综合发展和平衡前进,功能分化的社会更需要社会各个行业有平均的投入。我常常看到台湾学生一群群地聚集讨论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问题,我更多的时候却是行单影之。这里主要不是强调个人的感受,而是为国家感到惋惜。以我中华之大,人才之巨,智慧之杰出,如果人文科学能够得到更多的重视和投入,能够得到更多的社会肯定,能够更加自由地获得信息渠道并进行学术研究,那么中国的战略学者、国际政治专家、台海问题专家、社会专家、各式各样的法律专家一定会出现人才辈出和“井喷”的现象,这不是简单的群策群力,而是人文智慧空前的集结,是一个本身就很聪明、具有智慧民族的知识大集结。为什么美国18世纪末就出现了麦迪逊、汉密尔顿和杰伊这样杰出的、具有无比超前眼光的战略家,几乎把美利坚的历史重写了一变,几乎向发射卫星一样把一个民族精密地引向了强国之路,这是跟美国的信息自由、研究自由和人文科学高度发达紧密相连的。为什么美国今天有那么多国际战略家、全球战略家、对华问题专家、研究世界上各个区域的专家、极为杰出的各个领域的思想家,这决不是偶然的,为什么一本本全球畅销书出自美国,为什么我们深深敬佩美国丰富的战略智慧和一批批具有远见的思想家不断涌现,这都不是偶然的,值得我们今天去深思熟虑。
美国民间的战略智库、战略研讨会、各种学术会议和人文科学研究机构就是蕴藏杰出战略家和思想家的精神土壤,不要看他们平时吵吵闹闹,争东争西,杰出的思想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产生,但是经过制度性和文化性土壤的培育,就会按照一定的概率产生影响深远、改变美国和改变世界的各种思想。比如10000名国际战家都在研究国际战略,在强大的学术科学环境中100名研究者产生了重要的思想和新研究成果,最后10名研究者的思想被政治家证明是适用的,极为重要的,那么仅仅这10名思想家的思想就可能提供给国家宝贵的战略型智慧,并将深刻改变国家的道路。能说其它9990名研究者无所事事、吃白饭吗?恰恰不是,最后改变国家的10种战略思想正是产生于10000人的思想智慧中,没有10000就没有最后的10出现。
我在国外看到的是,台湾因为各种人文科学的发达,社会决策出现了群体智能化和精密化的倾向,看看李登辉和陈水扁的各种政策和计策,有时侯以小博大,把我们弄得晕头转向,不知该如何应对,这就是智力集合的好处,台湾虽小,一旦决策上跟民间智慧紧密结合在一起,整个策略的精密程度就很高,很多事件让我们很久才回过神来,原来对方的用意是如何如何,觉得对方太狡猾了。
如果我们深刻思考中国的教育体制、学术体制、民间机构体制、选拔人才体制,那么中国人的智慧真是无穷尽的,当那样的力量迸发出来时,那我们的对美政策、台海政策和国际战略政策必将出现焕然一新的局面,那时候不用一个领导人或几个人苦思苦想妙计,自然各种战略妙计会排山倒海地、自然而然地产生。
感谢博士不吝笔墨回答的问题,受教良多。政府在很多方面已经考虑到并逐步开始实施了,但是这个方面迄今为至还没有什么积极的改革迹象,实在为国家未来发展深感忧虑。博士从写崛起策伊始,就呼吁留学日本的有识之士为国谋划,发表一些关于日本的真知灼见,然而至今尚未看到过这样的文章,除了博士所发表的关于日本的策论本身已经非常深刻和切中要害这个原因以外,也许正如博士所说的,在日本的研究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留学生太少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大善之言!
联邦制的构想我国有过的 陈炯明的连省自治就是一个例子 他也是因此和孙中山谈崩 闹到造反的
关于研读人文学科专业的人员相对较少,不是偶然现象,我想这和我国所处阶段是密不可分的。我国目前还处于大力发展经济建设时期,国家就需要大量的相关人才,而短期内,人文社会学科对经济的作用并不明显,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国人对社会对世界,都会有一个新的认识,这就必然会带动人文学科的发展,正所谓下层建筑决定上层建筑,我想,这和我国现在通过经济改革推动政治改革是一样的。
对于dudu的这个观点有些不敢苟同。试想,美国在十八世纪取得独立战争之初不需要大力发展经济,全力以赴搞经济建设吗?但是恰恰在这个时候,出现了麦迪逊、汉密尔顿和杰伊这样的人才,为美国解决了重要的制度问题,从而为更快更好地发展经济铺平了道路,为美国最终成为世界强国奠定了基础。再比如,法国在路易十四统治时期,它的发展阶段和发达程度能比当今的中国更先进吗?它不需要努力发展经济以支持国王不断的对外战争吗?但是正是在那个时代,出现了孟德斯鸠和卢梭那样的大师级人物,为法国和世界指明了发展的方向,直接推动了人类的历史进程。这些事例能说人文、社会学科对经济的作用不明显吗?所以个人认为,人文、社会科学对经济的作用才是最根本和最强有力的,所谓的某个阶段对经济发展作用不明显是对人文、社会科学的最大误解,这种思想对中国整个发展进程来说是很危险的。欢迎各位发表不同见解,很高兴能跟大家共同探讨,甚感荣幸。
记得一次听一位牧师的演讲,他说每个世纪真正推动历史前进的就是几个人而已,而他们都是哲学家。这句话有些绝对,但是也不无道理。笔者不是学哲学的,许多哲学家的讨论我觉得过于抽象,不是我了解的范围。但是细一想来,我们现在世界上所谈到的重要思想和主义、甚至是经济制度、法律制度追根溯源到本质都是有其哲学基础的,无论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民主主义、共和主义、社会民主主义、立宪主义、消费主义、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法治国家、市场经济、人权观念背后都是以哲学的基础为支撑的。如果不是麦迪逊、汉密尔顿和杰伊,如果不是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如果不是亚当斯密、约翰洛克,如果不是尼采、黑格尔和马克思,如果不是马丁路德和加尔文,今天的世界一定不会是这样的。我们现代社会的所有基础(无论是好与坏)起头都在于哲学和人文科学,我们所争论的一切在哲学家那儿早就争论过,所以说认为哲学是各种学科中最本质和最高层次的学科一点不为过。中国两千多年前的孔子和老子到今天还可以影响世界,是中国重要的文化软实力的“拳头产品”。
中国未来能否真正影响世界、用自己的观念改造世界,某种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哲学水平和人文科学水平。
中国的哲学教育要从中学生抓起,要让他们放眼全人类的重要哲学概念,给他们一个更加自由的思想天地。这是国人素质提高的重中之重。不知道中央政府有没有这样的胸襟和魄力。
At 2007.06.09 19:08, tliu said:
记得一次听一位牧师的演讲,他说每个世纪真正推动历史前进的就是几个人而已,而他们都是哲学家。这句话有些绝对,但是也不无道理。笔者不是学哲学的,许多哲学家的讨论我觉得过于抽象,不是我了解的范围。但是细一想来,我们现在世界上所谈到的重要思想和主义、甚至是经济制度、法律制度追根溯源到本质都是有其哲学基础的,无论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民主主义、共和主义、社会民主主义、立宪主义、消费主义、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法治国家、市场经济、人权观念背后都是以哲学的基础为支撑的。如果不是麦迪逊、汉密尔顿和杰伊,如果不是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如果不是亚当斯密、约翰洛克,如果不是尼采、黑格尔和马克思,如果不是马丁路德和加尔文,今天的世界一定不会是这样的。我们现代社会的所有基础(无论是好与坏)起头都在于哲学和人文科学,我们所争论的一切在哲学家那儿早就争论过,所以说认为哲学是各种学科中最本质和最高层次的学科一点不为过。中国两千多年前的孔子和老子到今天还可以影响世界,是中国重要的文化软实力的“拳头产品”。
中国未来能否真正影响世界、用自己的观念改造世界,某种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哲学水平和人文科学水平。
[Reply]
崇拜~
我认为作者由于自身条件所限,对有些情况完全忽略了或者没有考虑到。作者本身文化水平比较高,读书很多,又是长期生活在德国这样的秩序井然的社会中,对国内的实际情况可能缺乏感同身受的体会。法制也好,专家式的治理也好,我认为都行不通。至少目前国内是这样的。中国老百姓一旦面临利害冲突,眼里根本既无法也无德,只求用自己能用得上的任何手段去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样的社会文化条件下,如何想象会产生一个秩序井然的法制社会?在这样的普遍漠视规则的人群中不可能出现像美国或德国那样有效的自我组织和管理。中国现在的迫在眉睫的问题,是从中央到地方要有一批意志坚强的领导者,用十几年,几十年的时间,建立法律的神圣和尊严的地位,使遵守规则和纪律的文化扎根于我们这个自由散漫的民族的灵魂之中。这个工程是在是太大了,要用不计其数的各种形式的奖励和惩罚,才能在13亿人的神经系统中建立起正反馈循环,改变行为的模式,变成一个民族的行为本能。到了这个时候,也只有到了这个时候,这样大一个群体的自我组织才有了一个坚强的基础。我们看台湾就知道了,只有现代政治制度的一张皮而已,骨子里还是中国传统的不择手段的政治文化,而大陆的基础和台湾比,就更是等而下之了。
崛起策分成上下两个论述区域,第一个区域主要谈的是“是什么”,“该怎样”,第二个区域谈的是实现途径。关于社会福利和公民社会的建立已经谈到了发展方向和策略,是属于“策”的部分。关于功能分化社会建立笔者主要是着重于指出问题,并对中国社会进行分析。在崛起策的下半个论述区域将重点探讨实现法治国家和功能分化的途径,笔者现在也在积极思考,阅读关于法治精神和法治国家的书籍,将紧密结合中国实践,提出可行的渐进改革方案。你的这篇留言实际上已经在谈如何实现法治社会的过度,给我提供了很好的视角,有些观点跟我的思考完全一致。如果有更系统的想法欢迎发成文章。
夷人理论与本土实践的结合,的确是未来中国走势的关键。相对于这个关键点,相对于中华名族的物化存在,甚至中华文明的留存程度,都是第二位的了,这是一个客观而残酷的现实罢。
有过渡阶段论,尤其在中国本土派,尤其深刻的基础和认识,这也是强人政权在大陆得到拥护的根本支持基础。何止国是,就是小到一个公司,也常常在复制着这个模式。
今天看了明朝哪些事,虽然是诙谐笔法写历史,但是有些人文挖掘得非常深刻。比如说
而弹劾后的流程他也很清楚,严嵩的诬告、锦衣卫的拷打、诏狱的长期关押,如果运气好,可能还有行刑人的大刀。在这样恐怖的环境下,
根本不用指望什么九死一生,只有十死无生。
然而他依然决定这样做。
明知不能成功,明知必死无疑,依然慷慨而行。一般说来这种行为有着很多称呼,比如愚蠢、不自量力、飞蛾扑火等等,而在西方人的眼中,这更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违反逻辑的行为。
而在中国古老的哲学中,这种行为有着一个恰如其当的名称: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我深信,这正是我们这个伟大民族的魂魄。
我想我们现在虽然有很多不足,但是不能因为这些暂时的不足就否定自己。我觉得我们真正的崛起不单单是经济的强大,中国现在的经济成就却是引人注目,但是我们还只是模仿西方的技术,只是步他们后尘,离真正超越还有很远的距离。只有建立良好的制度才能真正调动我们民族的潜力。我们人口众多,历史悠久,和西方有很大的不同,制度建设不可能凭借几项改革就能轻而移居地完成,是一个长期不断改进的过程,即使前进一小步也是不同意利集团不断搏斗的结果,所以制度建设不但但要有战略远见,还有符合现实的需要,不可能一步到位,这是理想主义。我觉得崛起策提的法制建设是目前非常现实也是很有远见的,也能被各方势力接受的方案。我想我们体制建设最重要的就是既能溶进我们过去文化的优秀传统,又能有所创新,使我们真正站在过去巨人的肩膀上,做到中华民族的真正崛起!
文博说得太好了,一个国家的前进是动态的前进,是继承基础上的前进。其实胡温政府以来中国对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真的是更加重视了,《大国崛起》本身就是人文意义上的讨论,看看今天中国各大网站,人文意义上的讨论已经非常丰富,国人的见识不仅远远高于20年前,甚至大大高于5年前。我们在讨论中国不足的时候,其实中国已经在大踏步前进了,大家对不足的集中讨论本身就反映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是个决不甘居于人后的、上进心极强的民族,引用文博的一句话:”我想我们体制建设最重要的就是既能溶进我们过去文化的优秀传统,又能有所创新,使我们真正站在过去巨人的肩膀上,做到中华民族的真正崛起!’‘ 愿大家为了我们可爱的中华而继续奋斗!
好长时间没到网吧来。前几天看到刘涛先生的策二十三、二十四和网友们的留言,感到步步深入,已触及到中国问题的核心。这两策提出了系统而可行的制度设计,特别是横向的功能与纵向的职能界定,中央与各省各出三名专家协商、论证,以解决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关系,有争议时由法院最后裁定,从现在开始解决提供公共产品等社会福利问题。对这一切都要有明细的法律,以达到把我国建成现代化的法治国家的目的。我完全同意这两策的观点。
在这两策和网友的留言中提出了不少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中国从此将摆脱兴亡周期的循环规律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好像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必然现象。策二十四分析了中国历史的统一与分裂,并对统一加以肯定。周朝本来就是分封的诸侯国家,由于生产发展,各诸侯国的势力逐步强大,周天子逐步衰弱。到春秋战国时各诸侯国相互征伐兼并。这时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大发展,那是由于野蛮的社会制度即将解体,出现了新的生产方式萌芽,百家争鸣为封建社会鸣锣开道,这个时代可与欧洲文艺复兴相比,有很大的进步意义。汉末军阀混战形成三国,使人民在局部也得到了相对的休养生息,也为政治、军事能人搭建了展示才能的舞台。两晋南北朝的军阀争斗民族混战,人民不堪其苦,颓废之风漫延,除了各民族在混战中促进民族大溶合以外,没有什么进步意义。五代十国的混战更是生灵涂炭,生产倒退。宋朝虽然与辽、金进行南北对抗,但在经济、技术、文化方面却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活字印刷、火药等都是那个时期的发明,那时已出现资本主义萌芽。如果不是蒙古族把草原的政治、经济模式搬到全中国,说不定中国也能产生资本主义。至于民国初年的军阀混战则是中国的毒瘤,不用暴力铲除,则难以建立民族国家,难以扫除发展现代经济的障碍。
各个朝代的兴起和灭亡已经成为一种规律。毛泽东在回答黄炎培说用民主可以解决。可惜的是他太急躁了。思想意识问题不能用群众运动的武力解决,文革的结果适得其反。
现在正是结束封建时代兴亡循环的大好时机。因为我们有了一个大一统的民族国家,找到了发展经济的现代化道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而且取得了世界为之惊叹的经济业绩。这两大成果来之不易,它是我国崛起走向现代化的坚实基础。
二、实现法治国家制度建设的艰难路程
在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征程中,还有很长的路。改革开放后虽然成绩极大,但问题极多,解决极难。有的网友说到当前的许多问题时提出,政府的官僚主义、贪污腐化谁能监督?老百姓连基本的言论,结社,出版,游行等权利都不能彻底享受,媒体掌握在政府手中,面对这种现状,我们国家要建立、健全各类社会功能组织的出路在哪里呢?“敢问路在何方”的忧虑始终萦系在人们的心头。
实际上,医疗、教育等公共品和社会福利、中央财力、官员腐化、民主监督这些问题是一个有联系的整体。忽略了哪一条,其他问题的解决都会成为泡影。中央没有足够的税收财力,怎能提供社会福利和分配转移支付?在地方的下有对策,官员们的大批灰色收入以及权钱交易中,中央的财力又怎能增加?地方官商勾结,野蛮拆迁,肥了地方和个人,瘦了中央,苦了百姓,共产党和中央政府还得为他们背黑锅。中央在实施社会福利的过程中,还有可能变成唐僧肉,各个环节都要咬上一口。对三峡移民款、社保基金都敢下嘴,还有什么不敢的?有的地方官竟敢截流中央为低得可怜的企业退休者涨的那几十元工资,官面堂皇地说是用于城市建设了。贪官们有一种投机心理,即法不责众。中央纪委查办案件费时费力,被查的概率很小,“小概率事件为不大可能事件,万一撞上了认倒霉,否则就捡着了。”法律专家们还建议经济犯罪不用死刑,这就更加有恃无恐了。因此没有民主监督,只靠纪委是解决不了贪腐问题的。
在当前情况下,首要问题是树立中央权威,以解决尾大不掉。有些地方大官,甚至小官都不把中央放在眼里。被拆迁户拿来国务院 [2004]42号文件,拆迁办的人说那是法轮功的宣传。多么囂张!全国人民对十七大寄予厚望。有了中央权威这个条件后,实行各种制度建设,界定横向功能和纵向职能,不断提供公共产品,增加群众收入,以走上扩大内需的良性经济发展之路,完善法律体系等才会成为可能。
在当前情况下虽不能立即实行民选,但民主监督是绝对需要的,以使干部正确行使党和人民所赋予的权力。如舆论不受地方官员约束的监督权,群众的知情权,民情上达的通畅渠道等要逐步完善起来。用异地人(如异地的媒体人员)搞民意随机抽样调查(国外媒体经常搞民意测验),叫百姓给地方官打分并予以公布。这对胡作非为的地方官就有约束作用。
路在何方?就在脚下,就在你、我、他和大家的脚下,在全国人民的脚下。不停步,向前走。各尽其责。对国家大事献言献策是尽责,参加讨论是尽责,理性维权也是尽责。近来全国人民的维权意识逐步高涨,不再当小民顺民,不再走“凡事忍让委曲求全,到走投无路时走向暴力”这两个极端,要在法律框架下维护合法权益。这一切都是推进历史前进的动力。西方是马克思的故乡,却没有发生无产阶级的暴力革命。那是因为进入二十世纪的欧洲各国资本主义生产已有相当水平,人们的经济生活比以前有一定的提高。资产阶级的民主、人权、罢工、游行等自由,使人民有出气的渠道,通过罢工、统治者让步的反复较量,工人的政治经济地位和民主权利逐步改善,这就使得人民的情绪不会走向极端,所以共产党在欧洲没有用暴力夺取政权的条件,只能是担当反对党的角色。西方的学者又不断为资本主义献策,终于走向民主的福利国家的道路。俄、中两国的暴力革命,那是封建统治者逼出来的。中国当前情况与上个世纪的欧洲有些类似,要解决当前的社会问题,既需要有人民大众的理性维权意识和行动,也要有学者们的出谋划策,共产党中央和各级干部以及广大党员不乏具有全局眼光忧国忧民的志士。网上出现了大批高水平的献言献策,刘涛先生的长篇论著《中国崛起策》就很有代表性。对网上的献言,中央领导人岂能不予以极大的关注?对全国的维权冲突,又怎能不想找到彻底解决办法?对西方福利社会发展道路岂能不进行思索?凡是不想使中国发生大乱的党内外人士,不论是高层领导,还是下级干部,对于中国向何处去的大问题,都会加以深思。西方的福利社会是经过上百年的反复磨合逐步取得的。我中国经过一百多年的艰苦奋斗才走到今天这一步,过去奋斗,今后还要继续奋斗。今后还有一段相当长的路要走。目前在我国面前是天堂和地狱同在,崛起与滑落深渊的机会并存。我相信凭我炎黄子孙的智慧和奋斗精神,一定能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大道。
三、我国最大的难点在于文化思想意识的重建工作
我国已有几十年的治国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又有各国的经验可以参考,还有大批学者的研究成果,互联网上的各种献言献策,把这些综合起来,进行制度设计,建设法律体系不就解决了吗?何来漫漫长路之说?没那么简单。难就难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习惯。思想意识支配着人们的行为方式。不论是平民百姓、富豪显贵以及皇帝、总统,其行为无不受到传统文化思想意识的左右和影响。
中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封建主义思想体系根深蒂固,其基础是小生产意识。人们对封建专制深恶痛绝,对封建迷信思想也有认识,但其行为却不自觉地受到小生产意识的支配。
大家经常议论说中国始终是人治,距法治还很遥远。千百年来百姓的小民顺民意识,当官就是老爷的意识极其稳固。解放后这种意识自动溶入领导与被领导者的框架中。权就是管人的。改革开放前有一个班组长兼党支部委员对工人说:“你老给我提意见,反对我,我是党员,你这不是反党吗!”反党员就是反党,反顶头上司就是反领导,不论反的是否有理。百姓对有权者始终有一种敬畏心理。遇到不公正时不敢据理力争,缺乏依法维权意识。更不会集体维权。自扫门前雪的思想还比较重,临到自己头上又埋怨大家袖手旁观。有些知识分子对官员的摆架子训人口气十分反感,改革开放后他也当了官,口气很快变了,他那种居高临下的姿势和口吻比以前的干部更甚,难怪有的工人说,知识分子掌权了更坏更狠。
改革开放后,由于市场竞争的压力,自我封闭的思想有所收敛,企业的协作分工意识有所增强,但各个地区、城市和各个行业自成系统封闭求全的思想仍很顽固。为了地区配套,自成系统,大搞重复性建设。行业间的资源利用率很低,还是各自为政,不能整合利用。很多城市不顾当地条件都想成为地区中心,都要建成国际性大都市,大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对于制假售假进行地方保护。封闭求全,自成系统的思想造成的浪费极大,对城市居民的伤害极深。对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伤。
改革开放后,人们的平均主义意识消退了许多,但又走向另一个极端,贪婪的心理急剧膨胀。有一个很穷的农民,埋怨有钱的为富不仁。对平分土地特别拥护。改革开放后从小本经营开始,逐渐富起来,后又钻进房地产业,他悟到了官场的潜规则,发展成为房地产大老板。这时他已经忘记从前的穷弟兄,对农民工极为苛刻,甚至找各种借口不给或少给工资。有的知识分子经常议论当官的走后门等不正之风,对贪污者更是恨之入骨。改革开放后他当了领导开始几年还不大敢,但禁不住诱惑,随之贪婪的心理急剧膨胀,犯事被双规后的悔恨为时已晚。
有些人在穷困时是一种悲观心态,当他有了钱或升了官,思想迅速变化,摆阔讲面子的心理逐步抬头。当前吃喝浪费之风盛行,嫖娼赌博之风愈烈。一些有钱有势的人,互比身边的小秘,以此炫耀自己的身份。用公款到境外豪赌的事也时有曝光。不少名人的地位升高以后就要抛弃共过患难的结发妻子,另寻新欢。当前奢糜之风在社会上漫延。婚娶时至少要有十辆以上的高档进口轿车在大街上排起一字长龙,车少就觉得没有气派,没面子,达不到要求新娘子也是不依的。人们的拜金主义思想充斥社会,穷人受到冷落,人们是笑贫不笑娼。改革开放后有一个时髦口号“时间就是金钱”。人们就不顾一切的抢时间争速度。汽车在斑马线的人行道前面不减速,把人的生命当儿戏。有一出租车女司机在斑马线前停下叫行人先走,后面的车主伸头呵斥:“你脑子进水啦!”
对我国危害最大的就是目光短浅的实用主义。一些企业领导只顾当年的利润效益,对未来发展则很少投入,甚至不去思考。有的城市只热衷于草坪绿化,对栽树不感兴趣,前者对美化城市能立竿见影,突显政绩。而后者只会给后来的继任者增添荣光。中国最大的失策就是三大福利改革。医疗、教育、住房是有关稳定大局和子孙后代身体素质文化素质的三件大事。连放弃了社会主义旗帜经济曾处于困难的俄罗斯和东欧都有没有对这事关老百姓的三件大事动手,而高举社会主义大旗的中国竟然以改革的名义,用市场化手段逐一削减。“房改掏空,教改逼疯,医改送终”已是尽人皆知流行话语。由此可见,中国人的目光短视只顾眼前的实用主义思维方式已到何种程度。
以上种种心态和意识是一代又一代传下来的,是耳濡目染的结果。反对封建专制的贾宝玉,他当了父亲以后对他的儿子照样还是打骂、训斥的老一套。形成小生产意识的经济基础是一家一户的农耕经济,这种意识与经济基础相适应,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进入现代大工业社会以后小生产意就是社会发展的绊脚石。近百年来的一切失误莫不与此有关。制度和法律体系建设要有一个过程,在实施中也会受到干扰,所谓的“好经被歪嘴和尚念歪了”所以说前面的路还是漫长的。
下面把民族反思歌再重复如下:
民族反思歌
小农意识 两千多年 封建基础 五大方面 一朝一夕 实难改观
政治意识 随位变迁 平民百姓 幻想青天 凡事忍让 委曲求全
走投无路 烧杀造反 多半不知 理性维权 一进官场 眼珠上翻
对上要求 民主极端 独立王国 手握重权 对下专横 一手遮天
经济意识 幻想桃园 自给自足 封闭求全 因循保守 坐井观天
分配意识 均分平摊 你比我高 太不公平 我比他多 理所当然
思想方法 只顾眼前 轻视理论 实用为先 立竿见影 否则免谈
心理素质 脆弱极端 穷困潦倒 失望悲观 稍微富裕 不识北南
摆阔显富 面子为先 换妻易友 包奶赌钱 挥霍浪费 忘记从前
社会转型 怨气冲天 市场规律 压你改观 新陈代谢 历史必然
民族反思 不可护短 认识自我 进步起点 甩掉包袱 大步向前
我在《中国需要再来一次思想解放大讨论》对小生产意识说了不少,这里只从社会心态方面再罗索几句,以说明崛起事业的艰巨性。文化思想意识的变化既要有经济基础改变这个前提,也要进行长期教育,才能达到发扬优良传统,扬弃过时糟粕,吸收溶合创新的目的。
四、apollo网友在策二十三的留言提出了金融战问题,我们弄不好就会掉进人家设下的陷阱。房地产持续涨价是最危险的事情。降房价既是普通百姓之愿,对屯房者也不一定是坏事。发生经济危机,富人也未必不受损失,覆巢之下,岂有完卵?中国的股市、楼市是一种畸形心理的产物。国外的股市是一种长期投资、分红、保值的渠道,中国的股市是投机炒作的场所。中国人全都知道炒股可以赚钱。国外的楼市是买卖住房的场所,中国人盖房不是为了居住,而是为了屯房、保值。有人没房住,有房没人住成为中国的一道风景。中国的楼市交易大部分是为了长期投资,保值增值。中国的游资总是在股市、楼市间游荡。房地产开发商为适应这一需要,专盖大户形高档房子。政府以拆迁办法逼老百姓买房,也只能帮二手房的价格狂涨,当然也会拉动房价全面提升。中央政府对房价好像是进退两难,一方面怕房价高,百姓没有承受能力,降房价又舍不得拉动经济的这一法宝,还怕造成房地产从业人员失去工作。总说要稳定房价。可就是稳定不下来,一个劲儿地涨。一个小公务员就有好几套房向外出租。这说明大部分房子在屯房者手中。美国只允许每人有两套房产,其余的要高额征税,此法很简单,中国就是不学。拿出一些不痛不痒的国六条能有什么作用?真希望经济、金融专家们以国家大局为重,为国家多出一点好的主意。
Ppeesshr网友,你好!谢谢你精彩的留言,读完你这篇留言后,我必须说我向你表示发自内心的敬意,因为看得出来,你是用心在写,用心在思考,也是用自己的智慧在为国家出谋划策。对于这样的网友、学者或是研究人员我都表示极大的敬意,毕竟中国改革的成败是关系到你我他每一个国人在内的伟业,我们不用心来关心,那谁会来关心?对于阅微堂上一大批在认真为国家思考、殚精竭虑的网友,我都表示深深的敬意。这一切都表示我们这一代中国人有信心,也决不缺乏现代智慧和哲思去稳步推动中国现代化大业。
具体说来,本篇留言让我收获良多,简单总结如下
1 中国的近代以来的发展虽是曲曲折折,但是我们不能忘记我们已经取得的现代化阶段上两大关键性的成就— 建立民族国家和建立市场经济,这两大历史阶段的完成已经把中国推向制度建设的成熟现代化阶段。
2 取得的进步和成就并不否认当前的许多问题,尤其是一些问题渐成顽疾和难题,值得我们认真思考解决之道。地方各种腐败现象蔓延失控和中央政府的权威受到影响、财税机制受到侵蚀的状况已经让人非常忧虑了。最近山西和河南窖厂的黑幕可以说是触目惊心,用骇人听闻一词来形容都不为过,许多观众是流泪看完节目的,人们不禁要问:“这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管辖范围吗?”。国家的现代管理效能和中央政府令行禁止的问题可以说是当前中国紧迫的问题。重新树立中央的权威、加大国家现代管理功能、结束某些地方无法无天的真空状态应该是当前改革的紧急任务,不能再有任何拖延。
3 西方国家社会民主运动和福利国家建设的经验就说明,建立和谐社会是可能的。其前提条件是公民取得自治权力,国家建立法治规范、发展社会福利。Ppeesshr网友说得非常到位,西方国家的共产党很难执政,暴力政治运动的思想很难影响大众,其根源还是在于社会疏通渠道(出气筒)广泛的建立、社会福利的全面推广和一个更加公正社会的形成,这其间法治社会是关键。今天的中国可以广泛从资本主义国家二战后的改良和福利国家建设中吸取丰富的经验,去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 希望在中国政治转型的关键时期,关心国家政治改革和长治久安的国人积极为国建言,少一点冷漠,多一份责任感和热情,用我们的智慧来为国谋划,建立国家万年稳定之基,切莫让民族复兴的机会再次与我们擦肩而过。
5 改革的关键是文化传统、思想意识观念的改变,这一点我们在现代化道路上吃过很多亏,Ppeesshr网友一系列文章都分析得很好。在当前中国环境,如何重塑国人的道德观念,建立道德市场经济,提倡道德经商和道德贸易运动,都是中国现代化路上的重要课题。假酒、假药、假奶粉、童工的泛滥让我们痛感道德水平的低落和沦丧,西方社会现代化成功是以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为基础的道德资本主义和道德市场经济的崛起,可以说,法律和法治是一个轮子,人们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却是另外一个轮子,两个轮子真是缺一不可。如何重建中国人的道德系统,的确是现代化路上重要的课题。
以上是总结加评论,如果不完全,欢迎网友补充。
法治是中国制度建设的关键。这一点我一直非常赞同。如何实现法治,却是我心头一个大大的问号。期待先生下一区域文章的解答。
先生的观点和思维方式我向来是持赞赏态度的。但先生34+1的制度设计让我觉得有些失望。我甚至有些怀疑是另外的人执笔写了这一段内容。我愿意非常中性的用幼稚和理想化来形容我对这一制度设计的评价。作为利益的代言人,专家和政治家是绝对可以画上等号的,这一点毫无疑问。所有人坐在一起的平等协商,讲道理摆事实说数据的局面也过于理想化了。我是有这样的切身体会的。我也组织过企业内部省里对地区的利益博弈,这种场合下,几乎讨论不出任何结果,还不如1对1的效果好。这种专家团队的意见,也许可以作为一种制度补充,但不太可能成为制度的核心。
我与大家一样 ,在中国未来发展和探索的道路上是一位求知者,我想即使是知名学者和国家智囊,在面临国家未来发展和体制改革的议题上都是求知者。因此我更是一名普通的探索者,与网上大多数关心国事、血液里流淌着儒家入世爱国精神的国人一样。一位网友曾经这么评价我:是以平民的身份在寻求强国的道路,我深以为然。既然是探索者、求知者,我都会用自己的知识和积累一步步去寻求、探索,当然不可能指望一个人能一夜之间开出强国药方;因为只是普通一介平民,也不在体制内有任何职务,因此取得资料和数据必定是非常有限的,再加上自己缺乏实践经验,因此探索中出现不全面、甚至是幼稚的地方也难以避免。出于这样的原因,笔者更多地只能从宏观的角度提出一些战略性观点,一旦涉及到技术性的改革方案,笔者本身的局限性难以避免。但这并不表明宏观的探讨是“假大空”,是“纸上谈兵”,刘亚洲将军说得非常好,一个国家的战略失败是最大的失败,因为战术失败尚可调整,战略层面则事关全局、事关国家方向。崛起策正是在方向性上为国家的未来提供思考。
欢迎大家对文章提出批评,但是怀疑作者的动机,甚至怀疑文章是否由人代笔,则让我感到受了伤害。笔者自身的学业、课业极其繁重,在周末休息的时间就是我奋笔疾书崛起策的时间,为此我有疲倦的感觉,但是心里是快乐的,跟网友交流是快乐的。特别是阅微堂上认识的一批关心国事、有思想的朋友们,我真心希望维持这一片纯净的思想园地,无论何时何地。
我对先生一直是比较尊重的,现在依然如此。可能我的表达不是很准确,使先生受到了不应有的伤害,非常抱歉。
可能有一点爱之深,责之切吧,我在言语上没有做太多的考虑。下面我愿意把我的意见再重新作一次表述:
首先,所谓的“我甚至有些怀疑是另外的人执笔写了这一段内容”,是一个比喻,想表达的意思是说先生在这部分的分析水平和以往有很大的差距,这种差距甚至有点让人不感相信。我倒并没有怀疑过先生的动机和有人代笔作文。
具体对这一段的内容,我觉得有三个不妥的地方。首先如先生言,到目前为止先生所讨论的都还是略的问题。而这里突然对很详细的术作出讨论。我觉得场合并没有选对。其次,先生所设计的专家团队研讨会的形式决定国家的纵向职能划分和界定确实是有一些想当然了。一方面,这些专家团队的产生形式,会决定这种准议会机制的可行性。抛开专家团队的产生方式去谈专家团队的运作机制是不会有太好的效果的。我相信,美国的设计大师们在设计美国制度的时候一定对这种制度下参与者的产生方式进行了同步的设计。因此,专家团队是否是政客,首先和它的产生机制有关。另一方面,这种准议会的协商机制拥有决定地方和中央的义务与权力的必然功能,因此它一定存在利益的博弈。在利益博弈中专家就是利益的代言人,因此他们不可能保持纯正的学者身份。他们实际上是以专家意见的方式表达不同团体的利益诉求。这种诉求的服务对象是利益而不是真理。因此所谓的开诚布公云云是做不到的。我们能看到的必然是一个小九九集中营。当然,这种利益博弈的机制未必就不能有所作为,但它可以有所作为的原因绝不是所谓的开诚布公,以理服人。再次,多个利益体同场博弈是很难的一件事。我的工作性质,要求我必须面对类似的场景。而我们也尝试过N对1和1对1的不同处理方式。结果是,N对1的时候协调难度远远大于1对1的时候。很简单,本来在1对1的时候,你已经通过某种手段说服了对方,在N对1的时候由于这个1发现别的1比自己获得了更多的利益。不管这种利益是不是别的1应该获得的,这个1都会表示强烈的反对——“不患寡,患不均”,千年古训犹在耳边。而且,在这种场合下,同一件事每个1都会有有利于自己的一套解释、分析、计算逻辑。以达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当场评判这些逻辑是很难的。有时候仅仅是算法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结果,而在方法上并没有优劣之分。——最后的结果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任何共识也无法达成。
先生的很多分析我是非常赞赏的。我也算是一个《中国崛起策》的策迷。在略的方面,先生的很多独到见解给我很深刻的影响,但在术方面,我有一些担心。之所以担心,也是希望《策》能写得更好。心系祖国的强大,这方面我和先生是同路人。
天涯孤舟,你好!我误解你了,真是抱歉。写崛起策以来得到很多支持和鼓励,也得到很多建议和启示,你的建议一直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希望我们将来也多多保持接触,互相共勉。
回到这个话题。34+1的协商模式,我的确缺乏现实经验,但是从国际比较来看,我自己得到很多启示,无论是德国处理中央地方关系模式,还是美国模式,都有优点,也都有缺陷,最后我觉得加拿大的10+1中央地方协商模式非常值得借鉴。这里的着重点在于各个现代国家都建立了处理中央地方关系制度化的协调机制,中国在处理中央地方关系时日益处于困境,现在已逐渐演变成现代化路上的重要难题。因此探索一种制度化的协调机制,非常重要。这个阶段最需要新的观点,新的构想,因此一下子未必能提出成熟的方案,但是讨论多了,利弊比较充分了,反复论证成熟了,就会逐渐有新的改革模式。即使如此,新模式在实践中还要经历不断探索、权衡和改革的过程,这样的动态过程永不会停止。
34+1的着眼点在于,当中央和地方进行1对1的博弈的时候,极易形成一种“无知之幕”,也就是另外的33不知道1对1的全部结果,因此在无法探测“无知之幕”的后面究竟是什么,其它33会下意识地提高价码,以免成为潜在的利益受损者。因此就一个省的角度而言,另外33次协商都是其不知道的“无知之幕”,那么34个省的33次“无知之幕”就很可观了,这会导致各个省分竞相开出更高的条件。害怕吃亏,害怕在一个自己见不到的“无知之幕”中被算计,是人的天性,也是一个政治单位的天性。因此34+1可能效率不高,决策难度很大,难以协调,但是却打破了潜在的一环一环的“无知之幕”和漫天要价,这也是许多国家在处理中央对地方关系的经验。
因此,这里涉及到人类社会制度设计完美性的问题。因为人类本身是有缺陷的,人类的制度设计永远不会完美,我们所要作的就是:在不完美中寻求相对完美,在不完全中寻求相对完全,在不完善中寻求相对完善,偏左有偏左的问题,偏右有偏右的问题,34+1有34+1的问题,1+1有1+1的缺陷,我们永远不可能找到黄金分割点,我们要做的就是寻找比较接近黄金分割点的部分。因此缺陷在任何模式中都不可避免,但我们要寻找的永远是相对不太差的那一种。正如邱吉尔评价民主制度那样:民主是一种坏制度,但我还没有发现更好的。我们的所作所为也是这样,我们最终发现的适合中国的改革模式只可能是相对来说最不坏的一种,而绝不是完美的。
我个人非常喜欢刘博士的文章,因为我感觉读了你的系列文章之后,我对中国问题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本人在国内学的是电力,留学海外改学的是金融学。我对政治学,社会学方面知之甚少,所以我也没有办法说一些有益处的方法来。刚刚看了网友的留言和刘先生的回复,让我突然想到了我在学习金融学理论的时候,有些问题跟您讨论的问题很类似。我不知道会不会 有帮助,但是我希望能够从另外一个方面提供一个想法吧。
就是在金融学里面有个很著名的理论叫《agency theory》是大约在1973年左右吧。我记得不清楚了,由两个诺贝尔奖金获得者叫Jenson和Meckling 合写的。这个理论描述的是shareholder和manager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利益冲突,就是manager作为shareholder的代理者,只顾着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而忽略shareholder的利益。所以在公司运作上出现了短视行为。类似的,我想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也存在着类似的矛盾。那就是中央作为全体人民的代表的利益和地方作为中央的代理管理者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按理说,地方政府的管理和运作都必须符合中央政府也就是全体人民的利益。但是为了自己本区域,本集团的利益那么地方政府的行为和眼光必然是短视的和以牺牲全体人民利益为代价的。Agency theory后续的研究者也陆续的提出了一些新的方法来接近或者说减少这种利益冲突和损耗。归咎起来,无非就几个原则。一是更频繁的监管。二是利益共享原则,三是鼓励原则。也就是说,如果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运作的监管越频繁,则地方犯错误的可能性越小。如果地方和中央政府有共同的利益,则地方愿意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间接的最大化中央的利益。第三中央政府对于地方政府以牺牲地方利益换取人民整体利益的行为要予以补偿和奖励。 在目前来看,第二和第三种原则是很少被运用的。我想解决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问题,可否也能按照这种思路了?
另外深刻感受到了在海外留学对思想的解放,和在国内学习对思想的禁锢。中国的教育和人文方面的讨论要提早开禁和鼓励。我们中国人的成绩在海外是明显高于当地学生的。这证明我们中国人是非常聪明,而且非常思维活跃的。
ps。关于你的34+1的模式,你解释的原因,让我想起经济学当中关于Game theory 的论述。其实我现在的经验感觉,人文科学在很多方面是相通的,甚至我个人还感觉到自然科学当中的很多理论很现象如果仔细比对的话,也有很多相似的之处。
我愿共享自己所想为中国的改革发展之路献上微不足道但又必须的微薄之力!感谢刘先生对我们这些人的指导。
谢谢。
ningyuping你好,谢谢你精彩的补充,个人感觉到关于中央和地方关系的讨论经过网友补充后更加能够考虑到方方面面了,尤其agency theory谈到的shareholder和manager之间的关系真可以带来很多启发和关联性思考,我非常想认真了解一些agency theory的具体理论模式和实践运用,真是太感谢你了!
另外,刚才在崛起策副篇三下已经留言说明,下周我将去其它城市,可能无法上网,下个周日才回来。如果这段时间没有及时回复网友留言,敬请见谅!
天涯孤舟,反复阅读你的留言,我觉得很有道理。34+1的专家协商模式的确有值得探讨改进的地方,一些缺陷也是明显的。最近以来我一直在思考。今天读了ningyuping的留言,又有一些新的启示。希望你也读读他的留言。另外你提出的“策”与“术”是很好的提法,也是未来崛起策必须注意到的。在崛起策下半段论述区将得到严格的区分,我将据此进行一系列改进。总之,崛起策第二阶段将非常不同,敬请期待!
希望大家对崛起策到现在为止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和批评,欢迎大家的任何建议,这样我可以在第二个论述区进行有益的调整!
我是纯理工科毕业的,对社会学的了解甚至谈不上一鳞半爪。参与你的崛起策讨论也完全是出于爱国热情。不过我想理工科出生的人也许在思维方式上可以给人文学科出生的人稍微互补一下吧:-)
前两天看到了采访金庸的电视节目。金庸先生自从“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以来35年没有出过任何新的武侠作品,它的精力全部都花在听取意见、思考、修改、完善这14 部作品并重新再版上了。从大家的留言中感觉先生也在不断的听取意见和思考,我想崛起策是不是也能在完成之后若干年又修改再版、再再版?毕竟对“中国崛起”的关注可能是先生贯穿一生的事。
再提一个技术上的问题。我在留言中常提到利益的问题。按我肤浅的理解,社会是由大量个体的实实在在的人组成的。社会学的很多宏观理论都要有微观的分析作基础。记得在中学学政治经济学的时候对于价格和价值的理解,我就是通过猜想自己是一个小商贩,对于供大于求、供不应求等情况下自己会作出怎样的选择,再由己及人,推论大多数人会作出怎样的选择,来验证“价格围绕价值波动并最终回归价值”的合理性的。我觉得,只有在微观上找到了依据,特别是人性和心理的依据,宏观的结论才能站得住脚。因此,在讨论中国“应该怎样”的时候或许要先想一想从不同利益相关者个体和群体的人性和心理出发,“这样过后”他们会有怎样的行为出现,这种个体行为又会衍生成怎样的社会行为,这种社会行为会导致良性循环还是恶性循环,最终的结果是否我们所期待的。而在考虑应该“如何这样”的时候,我们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利益是社会运作的基本驱动力(虽然我们也有善良、仁慈),尝试着站在个体的角度去思考面对不同制度设计时人们基于利益的行为选择去推及整个社会的行为选择,从微观去推及宏观,能使我们的理论的基石更加坚定。举个例子,政府退出社会的一些领域,那么从政府领导人的角度来思考,他们的利益驱动力是什么?是什么迫使他们让度出属于自己的权力范畴——除了良心发现和社会革命。我并不认为没有一种温和的方式实现这种权力转移,但我们应该想清楚这其中利益相关者的心理过程——大概有点班门弄斧了,说得不对的地方请指正。
对于ningyuping的留言我觉得很有道理。站在利益相关方的角度想一想就知道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但有两点我觉得需要提出的。一是ningyuping所提到的三原则我觉得应该没有完全涵盖我们所要解决的问题除了监管、利益共享和鼓励机制以外,先生提到的利益博弈机制也是很关键的。二是在中国地方政府除了代表地方的利益,还代表地方管理层自己的利益,这点利益未必是和地方利益一致的。当然其他国家也有这个问题,但在中国显得尤其突出,不可不察。
补充一点胡总在中央党校省部级进修班上的讲话资料:
胡锦涛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努力与我国人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要继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他说,我们必须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要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大力培育文明风尚,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大力推进文化创新,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地焕发广大文化工作者勇于创新的积极性,使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充分释放、文化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使当代中华文化更加多姿多彩、更具吸引力和感染力。
胡锦涛说,加强社会建设,要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尤其要注重优先发展教育,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胡锦涛强调,我们党要带领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关键是要抓好党的自身建设。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继续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员主体地位,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使党内民主意识普遍增强、党内民主制度不断健全、党的创造活力充分发挥。
到阅微堂来,看到这么多有学识的学者,热心的网友在这里讨论国家民族大计,每每读到深处,不禁热泪盈眶,心中汹涌澎湃。支持你们!!!也谢谢你们!!!也谢谢阅微堂,为这么多的热心网友提供了这么好的一个交流平台,可以让我门畅所欲言。
而反观那些大型商业网站,163 ,sina。。。有多少次想在上面替受苦的人说几句话,可是每次都被屏蔽掉了,除非你在上面发些无关痛痒的 话,才能发表出来。 真是说不出来的愤怒和悲哀。
继续关注你们!
不睡那么早,多谢你热情洋溢的留言,感谢你!我想,阅微堂上的网友代表的是那么一批人:我们有自己的学习、工作和职业,我们有自己的爱好、兴趣和追求,我们天天为生活奔波,为的是追去更好的生活。但是在我们的心底永远流淌着爱国的热血和激情,我们的心底永远镌刻着“中华”两个字,我们的心永远是中国心,无论我们现在身在何方,无论我们离祖国多么遥远,无论我们对现实有多少不平,我们对“中华”的爱却始终不变,相反却愈久弥坚。这种感情甚至有些类似宗教感情,因为无需多说什么,无需验证什么,仅仅为了“中华”,仅仅为了“中国崛起”,我们就会毫不犹豫地聚在这面旗帜下。
多谢你的留言,希望常常在阅微堂上见到你。
希望大家对崛起策到现在为止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和批评,欢迎大家的任何建议,这样我可以在第二个论述区进行有益的调整!
上面有人提到中国的老百姓素质不高,不守法度等也许是事实。但是请不要忘了,所谓的大人伟人就守法了吗?中国目前的改革遇到了阻力了,是人民大众不愿意改革吗别吃里扒外了精英啊!
不是老百姓不关心国家大事,而是根本就没有机会去关心的。政府的官员是人大代表选的,可是人大代表是官员指定的,老百姓被凉在一边了。一个小小的乡长已经富的让人不敢想象,老百姓却无可奈何啊!你要是不满的话也只能骂骂娘而已。否则给你戴个大帽子予以镇压。那有你说话的份啊!
我非常敬佩刘博士思维的深度和广度,多谢他给我们带来的反思!
经济,政治,文化,国防它们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任何忽视一方的改革在带来效益的同时也必然会引起可知的灾难!
各位朋友,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刘涛先生大作已由新华出版社出版,各地书店下周开始销售.欢迎捧场
和谐中国下的中国经济不和谐问题及对策
如何才能做到中国经济社会的和谐运行,会涉及到太多的问题。但经济是基础,经济发展的不和谐,将直接影响和谐中国的建设。经济领域的不和谐有多种表现,其中最为重要和关键的是社会贫富差距的逐渐拉大,对社会稳定和共产党形象造成的极为有害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进程的差距持续拉大。
2、“三农”问题得不到根本改善,是涉及政治稳定和中国粮食安全的大问题。
3、社会各阶层收入差距的逐步扩大,将逐步强化中国社会的二极分化现象。
以上三个问题是目前中国经济和谐发展的痼疾,不加以解决或缓解,最终影响国家的稳定甚至政权的更换。
这些问题也有不少有识之士提出了解决的建议,许多停留在表观上,不敢对原有的政策框架进行突破。有些问题国家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如财产登记制度等,但由于触动很多人的利益,这些人都在各级各部门的重要岗位上,实施起来难度很大。所以这些问题的解决,如果没有最高层的睿智和决心,是难以想象的。
一、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问题
中国经济经过二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后,迎来了比较艰难的一年。煤、电、油、粮价格全面上涨,人民币对美元的持续升值、《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多管齐下,共同打压中国产品的竞争力,许多行业、企业正在经历多年来最为困难的时期。最为严重的是以劳动密集型行业,包括纺织、服装、制鞋等轻工产品生产企业,广东等地大量的服装厂的关闭、义乌、绍兴等地专业化市场的萎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种困境。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原因在于我们实行的是东部沿海优先发展战略和出口拉动经济的措施。这些产业是在改革开放之初从台湾、香港、韩国、日本转移过来的,东部沿海具有先天的地域优势承接了这些产业,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如服装产品出口带动了化纤工业、棉花种植业、纺织行业、纺织机械制造业、服装加工业和服装设备制造业及运输业等。这些政策我们至今没有进行过大的调整,因此这些产业一直在东部沿海地区发展,并引发了全国人口的大流动——民工潮。但今天国际形势快速变化也给我们的经济制造了困难,这就是“成于斯,死于斯”。当然这并不是当时的政策发生错误,而是指我们没能准确、及时地认识到形势变化,制定新的政策措施加以调整。东部沿海地区这些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关闭,却不必然向中西部转移,甚至很多的企业目前正把眼光投向周边国家,泰国、越南、印度、柬埔寨等,为什么呢?因为他们为了与中国进行竞争,已在数年之年就做好了准备。而我们由于统一的国家政策,如税收政策、劳动用工政策、福利政策等,使得中西部无法和东部进行竞争。这样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就是产业向国外转移,而中西部将永远无法完成工业化,无法完成工业化就无法完成现代化,东部与中西部就永远无法缩小,中国向现代化迈进的步伐也将永远被阻碍下来。中华民族的复兴、和谐中国的建设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中部崛起是中华民族振兴的关键,中部地区加快工业化步伐就是中部崛起的关键一步,那么如何接纳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就成为我们国家战略非常重要的方面。中部地区接纳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有许多有利条件:1、劳动力价格便宜;2、资源丰富;3、有同样的文化背景;4、可以促进国内市场的形成,启动内需;5、缩小国内二极分化现象;6、减少人员的不合理流动,减小社会成本的不合理开支。因此,为了顺利的实现东部地区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就必须实施差别政策措施,重点是税收政策、劳动用工政策、社会福利政策等,就象以前我们国家(主要是东部沿海地区)接纳香港、台湾地区产业转移的一样。包括“三免二减半”、较低的所得税率、比香港、台湾地区更低的工资、劳动卫生保护权利以及环境保护要求。这是我们以前的经验,现在我们也要采取这些措施,但还需和泰国、越南、印度、柬埔寨等国吸引外商投资政策进行比较,总的要求是我们中西部的政策比他们更优惠,这样才能实现东部地区产业顺利向中西部转移。实现了产业的成功转移,中西部经济才会得到发展。只有中西部经济得到发展,才能谈劳动工资、劳动卫生保护权利以及环境保护。生存权、生命权是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力。经济发展了,劳动工资、劳动卫生保护权利以及环境保护的才会得到重视,才可能去改善,这里发达国家的经验,也是东部地区经济发展的经验。
中国经济发展,几十年来基本是依赖出口和投资二驾马车拉动,国内需求一直来没有真正启动。国内需求不能启动的原因是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实行了效率优先的分配制度。我们应该肯定经济启动时期优先优先发展战略和实行效率优先的分配制度对中国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它们带动中国持续几十年的发展,使我们国家国际地位持续上升。但也必须认识到它存在的负面作用,就是大量资产向沿海省份及少数人转移,造成二极分化,结果是内需无法启动,这是二分法、辩证法。这个结果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实行改革开放,实现共同富裕的出发点,是中国全面、真正走向繁荣富强的障碍。
要解决和缓解二极分化,就是要让中西部也能发展合适的产业。中国现在实行的是无地域差别的产业政策和税收政策,美名曰“公平竞争”,实际上是不承认各地的特殊性和发展阶段的差距。中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各地资源不一,所处区域环境不一,文化习俗不一,各自对国家来说应该承担的责任也应该是不一样的。东部沿海地区应该是如何尽快提升国际竞争力,提供高品质的产品,争取国际间的比较利益,获取国际上相应的资源。中部地区则应注重为国内市场提供市场所需的大众产品,西部地区除注重生态保护、保证边疆稳定外,可以生产一些为当地民族的民俗产品。要统筹兼顾,各得其所,中国的优势才能真正发挥。春运“民工潮”就是经济问题不能很好协调,令我们心寒和胆颤心惊的一个例子,中国有多少资源就这样浪费了。
二、“三农”问题的解决方法
“三农”问题也是中国现代化进程带有根本性的大问题,最主要的就是农民人口众多,农民问题的解决就等于解决了中国的最大问题。同时80%人口积极性的发挥将会带来多么巨大的力量。我想,无论是美国还是其它西方国家所谓的中国危险论最终来源也在于中国众多人口生产力的发挥。
“三农”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主要基于以下二个方面:
1、人多地少,10亿左右的农民,人均不到1亩的土地,是不可能带动农民走上富裕道路的。
2、农民的无组织性。无组织性就没有竞争力,无组织性的农民是不可能在市场竞争中获胜的。这就是为什么中央年年都出台保护农民的政策,农民却无法拿到真正实惠的原因,大部分政策优惠都政策执行过程中、在市场交换过程中实现了转移。
解决上述二个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方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1、要把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去。最重要的就是加快工业化步伐,这和实现中西部产业接纳问题是相互重叠,加快中西部地区工业化步伐以及加快服务业的发展是解决农民问题的最主要渠道,这也表示出东部地区产业顺利向中西部转移是多么的重要,再不迅速采取措施,产业如果已向周边国家转移,“覆水难收”,再想让它转移回来就难了。
2、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这和加快工业化步伐是同步进行的。工业化进一点,农业产业化也就要推进一步。实现农业产业化可以增强农民在市场上的谈判力量,是真正保护农民合理权益的最根本手段。
3、解决农业问题要达到的一个重要的目标是保证中国的粮食安全。除了农业产业化外,就是还要保证农业粮食作物的面积。国家根据世界粮食形势和中国粮食库存等情况制定粮食收购价,规定粮食收购数量。保证农业粮食作物的面积就是通过发放粮食种植专项补助资金,确保农业粮食作物的面积。还可根据粮食收购数量发放化肥、农药补助资金,或按计划价供应化肥、农药数量。
4、中国粮食生产、供应要实行双轨制。计划轨围着市场轨上下浮动,可以起到保证或抑制农民种粮积极性的作用。国家粮库库存多了,可以稍微抑制一下,库存少了,就促进一下。差距越大,促进(或抑制)就越多。这样,就能保证粮食市场能够符合政府的调控意志。这种调节,就是在比较极端情况下也不会有太大的成本。
三、社会各阶层收入差距的逐步扩大的解决途径
中国经济目前正处于左右为难的境地,一方面要尽快赶上世界先进发达国家的经济社会文明,要求国家继续发展以拥有强大的经济、军事等硬实力,另一方面又要保持国家局势稳定,社会各阶层能够和谐相处。要提高国家经济、军事等实力,就必须充分发挥每个劳动者的积极性和聪明才智,提高效率,而不能牵就平庸,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实行效率优先的分配原则,这是改革开放后我们一直在实行的政策,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其负作用也日益显现,就是造成社会各阶层收入差距的拉大,影响国内局势稳定。要保持国内局势稳定,社会各阶层能够和谐相处,最重要的就是社会各阶层收入差距不能太大,最好就是要实行以公平为主的分配原则。中国有句古语“不患少,而患不均”,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达到这二个目标的方法迥然不同,把握这个“合理”的“度”具有相当大的难度。还好国际上已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找到办法不难,难的是我们有无勇气、胆量、智慧和高度的责任心。
中国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没有强大的经济军事实力不行,落后就要挨打,血的教训我们依然记忆犹新,“八国联军侵略中国”、日本侵华战争、“美国轰炸南联盟使馆”,我们都不会忘记。在国际事务上,只有以实力为后盾,才能够捍卫自己民族的利益。
但是社会二极分化也具有十分严重后果,陈胜、吴广起义最终引发强大秦朝的灭亡,隋朝农民起义也使隋朝只是个“短命鬼”等等,究其原因,就是当时社会分配的极度不均匀。
如何使我们的国家既要强大,又能兼顾各阶层的利益呢?借鉴国外先进发达国家的经验,这就是实施遗产税。遗产税目前已在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开征。可以说几乎所有的西方发达国家都已普遍推行,也可以讲是一个国际惯例。说到遗产税使我们想到了物理学原理上的电路“负反馈”原理,工作电流越大,负反馈也越大,从而保证整个电路的正常工作。遗产税(包括与之相配套的赠与税、财产登记制度等,以下简称遗产税)就是社会经济运行的“负反馈”电路。遗产税实质上不是要增加税负,而是一种劫富济贫性质的税收,主要抑制二极分化现象,是一种社会调节机制,它是在其它经济手段作用后,最后使社会往稳定的方向调节。
征收遗产税有以下好处:
1、它承认当代人的贡献,在财产所有人在世时不征收遗产税,拥有资产的社会精英仍然可以享受财富带来的欢乐,对财产所有人实际上是一种保护。纳税后的资产可遗留给下一代,可为下一代的事业打下了基础,同时也促使下一代认识到要达到事业更高的层次,必须通过自身的努力。这样就从法律和社会规范的角度确立了从小培养自立的风尚和习惯,形成一种健康的财富文化。社会中低阶层也就会有更多的机会改变目前的状况,他们就更有信心投入更多的精力,通过正当的途径改变自己的命运,对社会公平也会发自内心赞许,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2、征收遗产税体现了社会公正,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征收遗产税体现了社会公正的三大原则,即“公平”、“关怀”和“分享”中的“分享原则”,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分享原则主要强调的是结果的公正和补偿,要求建立财富分享和财产二次分配的法律和制度,对在竞争过程中的弱者和失败者进行制度性补偿,保证社会的“连续性公平”。这一原则要求在所得税、遗产税、社会福利、医疗保险和房屋政策上,不能实行贫富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政策,而应当使穷人能合法、合理、尊严、和平地分享富人的一部分财产和收入,以建立“共同富裕”的和谐社会。只有这样,“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才能真正落到实处。西方发达国家的遗产税实践也说明了这一点。
从分析来看,实施遗产税本身不会很多的社会问题,而是与此相关联的财产实名登记制度,主要阻力也来自这里。这对共产党及其领导干部是一个严峻考验,具有非常大的挑战性和危险性。如果处置不当,现在稳定局势将掀起波浪。很好的处置又有很大的难度,关键是部分成员不合理资产难以找到一个有效的处理办法,既能让社会认可,又能让这部分成员找到可下的台阶。
(1)以非官方形式在全社会开展实施遗产税利弊及解决方法的大讨论。主要作用是使全社会对遗产税实施的难度和可能采取的一些折衷措施能够理解和支持,认识到能够顺利启动遗产税老师符合国家的根本利益,不对以前的过错纠住不放才是正确选择。
(2)要在全国尤其是党内进行“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教育,贪污腐败最终将断送社会主义制度,实施遗产税、财产实名登记制度是保证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有效措施,否则社会主义制度出现反复,个人任何财产都是没有保障的。有产阶级尤其是财产来源不名的共产党人一定要认清这一形势,在这个大是大非问题上一定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保证国家制度的稳定是大前提。
(3)财产实名登记制度前在全国、特别是党内发动实名和匿名捐助活动,使来源不名的资产有一个合理的去处。
(4)财产实名登记制度一定要从上而下,以自行申报为主,不查来源,也不对社会公开。内部可以制定一个原则,多少范围内的资产一律不查来源。
200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