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的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中,逆回购方可买入回购合约,获取利息收入;正回购方可以以账户里持有的债券折算成标准券后为抵押,卖出回购合约,从市场上融入资金。目前每天交易所回购融资量已经超过 1000 亿,为市场提供了大量流动性。
但交易所的回购合约和银行间回购不一样,它的回购利率和实际期限非常令人困惑。比如每逢周四,或者节假日的倒数第二天,回购利率往往比其它天要高很多。这事实上是由于交易所回购的 T+1 结算导致的。
比如投资者在 T 日卖出期限为 N 的回购进行融资:
- 首期结算日为 T 日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到期结算日为回购到期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其中回购到期日则为 T 日后的第 N 个自然日,若该日非交易日,则顺延到下一交易日。
其中实际期限=到期结算日-首期结算日,它才是真正的资金占用天数。当回购合约的期限为 N 时,实际期限并不一定为 N ,某些时候差异极大。今年的 1 天回购和 7 天回购的实际期限如下图:
实际期限有可能高于合约期限,也可能低于合约期限。比如 2 月 7 日交易的 1 天回购,实际期限长达 10 天;而 2 月 8 日交易的 7 天回购,实际期限却只有一天。
而回购的利息却由回购利率和回购合约期限有关,比如 1 天回购的利息总是 融资额 × 回购利率/360 ,7天回购则在一天利息基础上乘以7,利息金额与实际占用的资金天数没有关系。
这导致行情里的价格与实际支付的利率并不一致。比如 2 月 7 日交易的 1 天回购价格最高达 35%,看上去太高了,但如果按照 10 天的资金占用天数算,实际的年利率应该是 3.5%。而 2 月 8 日的 7 天回购的收盘利率只有 0.45%,但如果按照它实际资金占用天数只有 1 天(却收 7 天利息),它的实际年利率应该是 0.45%*7=3.15%。
鉴于回购合约的交易利率不能显示真正的融资成本,为此交易所编制了交易所回购的定盘利率:
回购定盘利率 = 平均回购报价利率 * 合约期限 / 实际期限
回购定盘利率才是交易所回购融资的真正成本。从实际历史交易结果看,交易所回购的周末和节假日的利率明显较低(比如 GC001 的定盘利率 FRGC001 在周四通常不到 2%)。
2017 年 4 月份,交易所发布了新的交易规则,利息计算基准修改为实际占用天数,消除了利率波动的影响,定盘利率和实际交易利率等价。不过实际期限的问题还是存在着。
从 2017 年 5 月 22 日开始执行。
Q. E. D.